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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京:形成三级管理体制北京市公安局与市编办、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组成了"文职辅警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全力争取政府职能部门对警辅工作的政策支持。形成了"市局—用工单位—警辅队伍"三个专职管理层级,即市局层面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统筹全局警辅队建管理工作;用工单位层面建立警辅管理科或专兼职岗位,专门负责本单位警辅管理工作;警辅队伍层面积极探索"层级管理""专职督导"等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