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内最高监察机关是监察委员会,本机关由中共中央直接领导,通过依法履行监察权对公职人员实施监察活动。从政治视角来看,监察委员会所履行的监察权为政治性,而且监察委员会第一属性就是政治性。不可忽视的是,监察委员会虽然具备监察权,却无权针对具体犯罪行为实施定刑,这就需要做好纪检监察与监察诉讼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