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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承包地法律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初建立.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逐渐涌入城市,农村里的承包地被大量荒废着.国家对此探索分离农地的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在承包地上新设一种经营权进行流转,提出“三权分置”的改革.“三权分置”即将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离.“三权分置改革”有助于推动农业发展.然而,我国现有承包地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上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规定得不明确;关于承包地的法律规范不完整;农村集体成员资格权的取得混乱;承包地的确权登记不一致.本文认为,在“三权分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