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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4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原《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并更名为《安徽省专利条例》,内容涵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诸多创新性条款走在全国地方立法前列。 《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对进行发明创造,取得专利并实施,为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予以奖励,并明确奖励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该条款的设立将进一步调动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