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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中国发改委宣布自当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随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发改委又陆续发布了上调电价和暂时冻结电煤价格的公告.自7月1日起,将全国除西藏自治区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电价也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