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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作为音乐术语,在欧洲乐理中,“节奏”是英语Rhythm不恰当的意译,其含义是:被组织起来的长长短短、有强有弱的音。而中国乐理之“节奏”一语,却包含着多层意义。如:《乐记·疏》日:“节奏,谓:或作或止,作则奏之,止则节之”。这是通过“手法”(演奏技法)来体现或展现乐曲的韵律:在节奏逻辑的总体构成中,包括对句、逗、顿等“腔韵”式的韵律规范,及对“基本律动单位组合方式”的节拍型的韵律示意。又如唐·段安节《乐府杂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