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魏、晋用“九品官人法”取士,所根据的档案是各州郡的“簿状”。其后,士族形成,集合士族家谱、族谱编成的《百家谱》代替了簿状。谱中的高门出仕优先,任官容易升迁。为了保持士族的“纯洁性”,高门只与高门通婚。这情况维持到南北朝末年。隋、唐士族任官的特权丧失了,仍维持着高门之间通婚,唐朝三修士族谱牒,就起到了这种档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