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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语文课是有效的课?什么样的语文课才是好课?瑜大于瑕、瑕不掩瑜的课就是好课;能在山重水复的地方走出柳暗花明的课就是好课;能不断唤起学生思考欲望的课就是好课。然而我们常常听到老师们抱怨:“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啦?每学期学习那么多篇课文,每篇课文都分析得那么细,那么透,为什么一遇到阅读考试他们就懵了,为什么作文总是写得那么糟糕?”是的,在老师们一个问题加一个问题的分析、指导下的孩子们,的确是对课文内容了解得深透了,可那是老师灌给孩子们的,孩子们并没有收获到文本语言是怎么表达的及所渗透的语文知识以及编者想要通过课文传达的阅读方法以及写作技巧,简而言之就是孩子们学会了课文,却没具备语文素养,理所当然遇到语文问题就只能蒙了。有很多老师在抱怨之余有过思考,明白症结所在,却又很迷茫,不知该如何下手,不知该如何实际操作。面对挑战,我们没有选择,必须做语文课美丽转身的第三者,因为我们是小学语文教师。
语文课究竟是“教课文”还是“教语文”,我们语文教师的认识在理论上是一致的,应该是“用课文来教语文”。课文只是载体,就像叶圣陶先生说的只是“例子”,用课文这一载体或“例子”教学生学会语文,才是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然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不少教师还是混淆了“教课文”与 “教语文”关系。例如有位老师在执教《桂林山水》一课时,把全部力量都花在了引导学生着重探讨桂林山水美的特点,以此让学生体会、感悟祖国大好河山的美丽,我认为这就是在“教课文”。如果是“教语文”则会把重点放在积累语言,体会修辞手法的妙用,学习作者的表达方法并练习围绕一个意思写一段话上。前者“教课文”给学生留下的只是课文内容的痕迹,而对于阅读和习作方法、策略以及表达形式不仅没有痕迹划过,更缺乏实践和体验。所以老师在目标的定位上就决定了是“教课文”,而不是“用课文教语文”。
“教课文”,还是“教语文”对于课堂效率会有直接的影响,就像吴忠豪老师说,小学语文课程内容指的是学生学习语文必须掌握的可以终身受用的语文知识、语文方法和语文技能。这些知识、方法和技能应该是相对稳定的、不可替代的。而课文只是学语文的“例子”,是可以替代的。我们可以用这一篇课文来教这些语文知识、方法,也可以换一篇课文来教这些语文知识、方法。所以语文课把大量时间放在课文思想内容的解读上,这是造成语文课效率不高的直接原因。
语文课,让学生理解课文主要写什么?是怎样写的和为什么要这样写才是最重要的,而让学生明白课文是怎么写的是主要的,为什么要这样写又是最重要的。学生只有通过在“用课文学语文”的过程中,才能更扎实地学好课文。学生通过课文的学习,就能明确地体会出这堂课学会了什么语文知识或语文学习方法,在听说读写能力方面接受了哪些训练,有哪些新的收获,这样的语文课才是有效的。理论上是这样,问题是如何落实到我们的课堂教学中去。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试一试。
一、变课文内容为课程内容,明确教什么。
作为语文老师上一节课,首先要明确这节课我要教什么?其次是要想清楚如何用课文来教语文?我个人认为首先要明确语文课程内容和语文教材内容这两个概念,两个关系。所谓的课程内容,是指为达到课程目标而选择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价值观等要素,实际上是一种规律性知识。就阅读教学而言,就是这篇课文我要“教什么”,即教在学生生命成长点上。所谓的教材内容,是指为有效地反映、传递课程内容诸要素而组织的文字与非文字材料及所传递的信息,就阅读教学而言也就是用什么来教(即课文)。提升对一堂语文课要上出语文味,要有效,就要深入地解读教材,明确通过这篇课文的学习,我要教什么给学生,也就是说,老师要根据这篇课文选择要求学生学会的哪些语文知识、方法或语文技能等作为课程内容,这样我们就能抓住重点展开教学。如课文中的生字新词,遣词造句,表达方法等等。比如《鲸》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对鲸形态及生活习性的把握,在习得新的语言文字基础上,扎实有效地学习抓要点作说明的表达方法,这后一点就是这篇课文教学要落实的关键点。明确了课程内容,我们就可以围绕这些课程内容设计教学环节,并立足于“学会”,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就不难体现了。要注意的是一节课的课程内容要选择适当,要符合本班学生的实际,不能过多,要在“教会”上下功夫,切不可只是停留在“教过”。
二、变老师讲解为学生自读自悟为主,落实怎么教。
知识的获得与能力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别人给的”远不如“自己做的”记忆深刻,熟话说:“听到过,过眼云烟;看到过,历历在目;做到过,铭记在心;体验过,沦肤浃髓;经历就是经验、经历就是体验。用课文教语文,就应该按照语文学习的方法或规律来设计并实施教学过程。要让学生在参与学习的过程中学会语文知识、方法,掌握语文技能。如识字教学,我们就要引导学生去发现并总结识字的方法:加一加、换一换、比一比、字理识字等,去掌汉字音形义的基本规律。学习词语时,可以引导学生学会查阅工具书并结合语境准确理解词意。一些重点句段的教学则让学生发现找出特点,并仿写,进行小练笔训练。例:《白公鹅》一文语言诙谐,在表达上也很有特点,执教这课时,可重点抓住写鹅走路的那一个自然段来指导学生体会,作者用了几个动词来描写鹅脚的一抬一落。让学生充分地读文,找出描写动作的词反复体会,在读中体会作者的语言特点,学习抓住特点写具体的方法,在此基础上选择一种熟悉的小动物,运用“抓特点,写具体”的方法进行说话和练笔,让学生不仅活学,而且活用。如何让学生学会一种技能,最好的办法不是教师讲解、演示,而是让学生人人动口动手动脑用心参与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老师的示范,学生获得的只是“理解”;要将理解的知识转化为技能,就必须让学生有操练的机会,而且还要反复地练习,才能真正学会。因此,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要遵循学生技能掌握的规律来设计教学过程,让学生深刻体悟学习的过程,这样的课才是有效的。
中医如果能够准确地把握脉搏的跳动,就可以在一瞬间对人体生命的体征有全方位的认识;语文教师如果能准确地把握语文教学之脉,就可以最大化地将文本的价值转化为学生的语文素养。然而,我们许多语文教师放弃了把脉之术,极其辛苦地充当了文本的“肢解师”,当一篇篇有灵性和生命力的美文被分析得体无完肤的时候,也就把学生死死地“钉”在了他们亲手制作的“十字架”上了。因此,我们必须要同可恶的“支解师”和“内容分析式”的教学说再见,让“用课文教语文”走入常态,真正做语文课美丽转身的第三者。
语文课究竟是“教课文”还是“教语文”,我们语文教师的认识在理论上是一致的,应该是“用课文来教语文”。课文只是载体,就像叶圣陶先生说的只是“例子”,用课文这一载体或“例子”教学生学会语文,才是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然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不少教师还是混淆了“教课文”与 “教语文”关系。例如有位老师在执教《桂林山水》一课时,把全部力量都花在了引导学生着重探讨桂林山水美的特点,以此让学生体会、感悟祖国大好河山的美丽,我认为这就是在“教课文”。如果是“教语文”则会把重点放在积累语言,体会修辞手法的妙用,学习作者的表达方法并练习围绕一个意思写一段话上。前者“教课文”给学生留下的只是课文内容的痕迹,而对于阅读和习作方法、策略以及表达形式不仅没有痕迹划过,更缺乏实践和体验。所以老师在目标的定位上就决定了是“教课文”,而不是“用课文教语文”。
“教课文”,还是“教语文”对于课堂效率会有直接的影响,就像吴忠豪老师说,小学语文课程内容指的是学生学习语文必须掌握的可以终身受用的语文知识、语文方法和语文技能。这些知识、方法和技能应该是相对稳定的、不可替代的。而课文只是学语文的“例子”,是可以替代的。我们可以用这一篇课文来教这些语文知识、方法,也可以换一篇课文来教这些语文知识、方法。所以语文课把大量时间放在课文思想内容的解读上,这是造成语文课效率不高的直接原因。
语文课,让学生理解课文主要写什么?是怎样写的和为什么要这样写才是最重要的,而让学生明白课文是怎么写的是主要的,为什么要这样写又是最重要的。学生只有通过在“用课文学语文”的过程中,才能更扎实地学好课文。学生通过课文的学习,就能明确地体会出这堂课学会了什么语文知识或语文学习方法,在听说读写能力方面接受了哪些训练,有哪些新的收获,这样的语文课才是有效的。理论上是这样,问题是如何落实到我们的课堂教学中去。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试一试。
一、变课文内容为课程内容,明确教什么。
作为语文老师上一节课,首先要明确这节课我要教什么?其次是要想清楚如何用课文来教语文?我个人认为首先要明确语文课程内容和语文教材内容这两个概念,两个关系。所谓的课程内容,是指为达到课程目标而选择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价值观等要素,实际上是一种规律性知识。就阅读教学而言,就是这篇课文我要“教什么”,即教在学生生命成长点上。所谓的教材内容,是指为有效地反映、传递课程内容诸要素而组织的文字与非文字材料及所传递的信息,就阅读教学而言也就是用什么来教(即课文)。提升对一堂语文课要上出语文味,要有效,就要深入地解读教材,明确通过这篇课文的学习,我要教什么给学生,也就是说,老师要根据这篇课文选择要求学生学会的哪些语文知识、方法或语文技能等作为课程内容,这样我们就能抓住重点展开教学。如课文中的生字新词,遣词造句,表达方法等等。比如《鲸》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对鲸形态及生活习性的把握,在习得新的语言文字基础上,扎实有效地学习抓要点作说明的表达方法,这后一点就是这篇课文教学要落实的关键点。明确了课程内容,我们就可以围绕这些课程内容设计教学环节,并立足于“学会”,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就不难体现了。要注意的是一节课的课程内容要选择适当,要符合本班学生的实际,不能过多,要在“教会”上下功夫,切不可只是停留在“教过”。
二、变老师讲解为学生自读自悟为主,落实怎么教。
知识的获得与能力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别人给的”远不如“自己做的”记忆深刻,熟话说:“听到过,过眼云烟;看到过,历历在目;做到过,铭记在心;体验过,沦肤浃髓;经历就是经验、经历就是体验。用课文教语文,就应该按照语文学习的方法或规律来设计并实施教学过程。要让学生在参与学习的过程中学会语文知识、方法,掌握语文技能。如识字教学,我们就要引导学生去发现并总结识字的方法:加一加、换一换、比一比、字理识字等,去掌汉字音形义的基本规律。学习词语时,可以引导学生学会查阅工具书并结合语境准确理解词意。一些重点句段的教学则让学生发现找出特点,并仿写,进行小练笔训练。例:《白公鹅》一文语言诙谐,在表达上也很有特点,执教这课时,可重点抓住写鹅走路的那一个自然段来指导学生体会,作者用了几个动词来描写鹅脚的一抬一落。让学生充分地读文,找出描写动作的词反复体会,在读中体会作者的语言特点,学习抓住特点写具体的方法,在此基础上选择一种熟悉的小动物,运用“抓特点,写具体”的方法进行说话和练笔,让学生不仅活学,而且活用。如何让学生学会一种技能,最好的办法不是教师讲解、演示,而是让学生人人动口动手动脑用心参与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老师的示范,学生获得的只是“理解”;要将理解的知识转化为技能,就必须让学生有操练的机会,而且还要反复地练习,才能真正学会。因此,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要遵循学生技能掌握的规律来设计教学过程,让学生深刻体悟学习的过程,这样的课才是有效的。
中医如果能够准确地把握脉搏的跳动,就可以在一瞬间对人体生命的体征有全方位的认识;语文教师如果能准确地把握语文教学之脉,就可以最大化地将文本的价值转化为学生的语文素养。然而,我们许多语文教师放弃了把脉之术,极其辛苦地充当了文本的“肢解师”,当一篇篇有灵性和生命力的美文被分析得体无完肤的时候,也就把学生死死地“钉”在了他们亲手制作的“十字架”上了。因此,我们必须要同可恶的“支解师”和“内容分析式”的教学说再见,让“用课文教语文”走入常态,真正做语文课美丽转身的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