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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的观念已经普遍被社会所接受.上海市政府十分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但保护范围和规模的扩大,使传统的依赖政府提供保护资金的模式逐渐不适应分类管理的要求,保护对象数量的增多和政府资金有限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单纯的政府已无法满足大量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需求,这样的现状必然要求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和投资渠道来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