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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本质实际是社会消费不足问题,而这光靠市场机制是不能最终解决的。要在中国道路的框架内,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调节社会收入来避免。
“中等收入陷阱”的实质
“中等收入陷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实际它是后发展国家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因不能更好地解决财富分配而导致的社会消费不足,进而导致生产停滞甚至社会混乱的问题。过去的讨论将“中等收入陷阱”出现的原因与现象混在一起,又不区分核心原因与一般原因,自然就抓不到要害,也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出路。
研究表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而且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在社会哲学上,又都以个人主义为基本指导理念。在这样的社会思想和经济制度下,解决好社会财富分配问题是有难度的。自由市场经济天生会形成财富的聚集效应,广大群众的消费能力肯定会不足,如若不是搞帝国主义那一套,靠武力打开更落后国家的市场,或者本国发展出先进科技文化,能形成新的生产力,一般都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但这两个条件一般国家都不能拥有,更难同时拥有,因此从世界范围看,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多,而跨越的少。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和经验
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看,首先,他们都曾实行科技立国的国策,国内生产力迅速上升到世界领先地位,不断开辟了新的生产领域,创造了新的生产力,因而国内生产能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即“转变了生产方式”;其次,据此而占领了更广大的国际市场,进而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高福利制度国家,靠福利提高了国内消费能力的作用,实际上仍是以先进生产力的开发作后盾,同时以国外市场为支撑的。
试举日本与韩国为例。在日本的起飞与追赶阶段,通商产业省对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了强有力的整合与规划,建立了有针对性的创新研发体系,强调创立自主品牌,“以高速的产业升级换代为基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从而使新的科技取得了迅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打开了广阔的海外市场;相应的,在企业利润成倍增长的基础上,国内又搞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消费能力的增加又反过来促进了企业的生产。韩国的经验也大体如此。他们提出了科技立国的国家战略,特别强调要把韩国打造成为一个IT业强国,国内研发经费约占GDP的3%①。这样,韩国很快出现了三星、现代、大宇、浦项等高科技产业,国际市场迅速扩大,而平民百姓的福利也大大增加。
但日本和韩国的成功跨越,是以别国的市场被占领为前提的,它的跨越,就给别国的跨越增加了困难,减少了机会。从市场竞争和丛林法则来说,强者自然胜出,但这种经验向别国推广,则缺乏普适的意义。
反观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无一不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科技文化缺乏创新性、收入差距很大的国家。拉美和亚洲某些国家的情况就是明证。众所周知,拉美国家的基尼系数普遍较高,阿根廷在1980年代中期基尼系数就在0.45左右,到1990年代末进一步上升到接近 0.50,2007年达到0.51。巴西到90年代末甚至高达0.64。而东南亚的马来西亚也始终保持在接近 0.5的水平上。这样的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由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导致中低收入居民消费严重不足,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自然减弱。一些国家还由于贫富悬殊,社会严重分化,引发激烈的社会动荡,甚至政权更迭,对经济发展更是造成严重影响。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纯粹的市场力量不可能解决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虽然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但在没有国家介入的情况下,这种发展并不能解决好财富分配问题。而财富分配的巨大差距往往又成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因此,在借鉴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时,一方面积极引进市场力量,一方面又不要掉入市场万能论的新陷阱。至于政府在这方面的介入,最重要的应该是两方面:一是组织科技的发展,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或创造新的生产力;二是调节好财富在社会各阶层间的分配,保证国内消费市场的稳步发展。
我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用这种思想分析当前我国的情况,我们也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这是因为:第一,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基本的;第二,我国当前的两极分化现象已很严重,国内的市场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三,腐败问题已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很多,经济发展存在许多隐患。
但是,我国实行的基本社会制度,又为解决“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提供了可靠保证。怎样把握好这一点,是我们当前必须专注研究的。
首先,把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是一种新社会主义,但它仍然是社会主义范畴。过去总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应,其实,这有不准确的一面。从观念上说,社会主义的对应面应该是个人主义。一个是从社会出发看问题,一个是从个人出发看问题。从社会出发看问题,就要时刻关注社会的大多数,看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与需求。就是说,一方面要努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解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打下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又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邓小平说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其次,充分发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对立面是什么?是以资为本。因此,人本主义(抛开哲学史上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不谈)的对立面才是资本主义。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做根本,就要时时看到人民的需要和愿望,一切是非标准皆应以人民的好恶做依归,而不是总听从资本的好恶,看资本的眼色,一切由资本说了算。
落实以上两条,就要紧紧抓住当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与心声。这个心声是什么?据环球舆情中心最近在全国七个城市的调查显示,在询问“您希望哪些问题成为两会代表关注的焦点”问题时,结果是:“增加居民收入”占41.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占34.7%,“反腐败”占33.0%,“缩小贫富差距”占31.9%,“调控房价”占28.4%,“保障食品安全”占27.5%。②这前六位全部是关于“调节居民收入”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应该说是代表了普遍民意。 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到国家发展的实处,除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科教兴国战略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完善调节公民收入的政策。这里包括:一次分配的调节,如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国家直接控制的各领域的工资制度,以及通过税收等手段对企事业单位分配结果的调节等;二次分配的调节,这是更重要的,如强化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各种社会福利制度等;三次分配的调节,如政府主导的各种慈善事业的有效化,社会慈善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与照顾等。这些,除了体现我国的政治要求外,也是拓展国内市场、最终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基本、最有效手段。
那么,这样做的效能性如何呢?实际上,占中国绝大多数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是非常大的,满足这种需求所释放出来的生产力发展空间也是非常大的,它不仅足以使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而且这样的市场进入到发达国家阶段也不显窄小。
一般来说,人民群众的需求包括生存性需求、发展性需求、尊享性需求等几个层次。目前大多数人得到满足的,大都仅是生存性需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温饱。有的甚至这方面还不行,如很多人还不能享有一套像样的住房。这种情况在许多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非常明显。发展性需求就有更大差距了,许多人甚至还根本谈不上。比如拥有快捷的交通工具,有机会接受更多的教育,使孩子能上更好的幼儿园和更好学校,更别说请合格的保姆和家庭教师了。至于尊享性需求,则有更大的差距。到车站看一看我们的农民工,蹲在地上吃饭,躺在地上睡觉,谈何尊严!享乐性需求就更别提,像国外普通人的常态化出国旅游,周末的郊区度假,这些对于中国大多数人来说做梦也不会想。为满足以上需求,中国的社会生产力需要多大的发展!当这些需求都成为我国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现实时,中国就不需要担心“中等收入陷阱”了。
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说法,年收入在6~50万的家庭可称为中国的中产阶级,到目前大约是3.1亿人,占到总人口的23%。③倘若我们从发展中产阶层的角度来研究解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比如力争到2020年达到40%,甚至最后形成橄榄形社会,其给市场释放的空间也是很大的。因此,这种研究也有一定价值。唯此做法中缺少了公平性的考量,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应有的更多关注,这不太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不太符合共同富裕,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从更关注 “公平”的角度看,我们应有“一个都不能少”的思维。
【注释】
①《参考消息》,2013年3月8日,第11版。
②《环球时报》,2013年3月4日,第3版。
③《参考消息》,2013年1月22日,第14版。
责编/陈楠
“中等收入陷阱”的实质
“中等收入陷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实际它是后发展国家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因不能更好地解决财富分配而导致的社会消费不足,进而导致生产停滞甚至社会混乱的问题。过去的讨论将“中等收入陷阱”出现的原因与现象混在一起,又不区分核心原因与一般原因,自然就抓不到要害,也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出路。
研究表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而且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在社会哲学上,又都以个人主义为基本指导理念。在这样的社会思想和经济制度下,解决好社会财富分配问题是有难度的。自由市场经济天生会形成财富的聚集效应,广大群众的消费能力肯定会不足,如若不是搞帝国主义那一套,靠武力打开更落后国家的市场,或者本国发展出先进科技文化,能形成新的生产力,一般都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但这两个条件一般国家都不能拥有,更难同时拥有,因此从世界范围看,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多,而跨越的少。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和经验
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看,首先,他们都曾实行科技立国的国策,国内生产力迅速上升到世界领先地位,不断开辟了新的生产领域,创造了新的生产力,因而国内生产能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即“转变了生产方式”;其次,据此而占领了更广大的国际市场,进而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高福利制度国家,靠福利提高了国内消费能力的作用,实际上仍是以先进生产力的开发作后盾,同时以国外市场为支撑的。
试举日本与韩国为例。在日本的起飞与追赶阶段,通商产业省对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了强有力的整合与规划,建立了有针对性的创新研发体系,强调创立自主品牌,“以高速的产业升级换代为基础,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从而使新的科技取得了迅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打开了广阔的海外市场;相应的,在企业利润成倍增长的基础上,国内又搞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消费能力的增加又反过来促进了企业的生产。韩国的经验也大体如此。他们提出了科技立国的国家战略,特别强调要把韩国打造成为一个IT业强国,国内研发经费约占GDP的3%①。这样,韩国很快出现了三星、现代、大宇、浦项等高科技产业,国际市场迅速扩大,而平民百姓的福利也大大增加。
但日本和韩国的成功跨越,是以别国的市场被占领为前提的,它的跨越,就给别国的跨越增加了困难,减少了机会。从市场竞争和丛林法则来说,强者自然胜出,但这种经验向别国推广,则缺乏普适的意义。
反观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无一不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科技文化缺乏创新性、收入差距很大的国家。拉美和亚洲某些国家的情况就是明证。众所周知,拉美国家的基尼系数普遍较高,阿根廷在1980年代中期基尼系数就在0.45左右,到1990年代末进一步上升到接近 0.50,2007年达到0.51。巴西到90年代末甚至高达0.64。而东南亚的马来西亚也始终保持在接近 0.5的水平上。这样的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由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导致中低收入居民消费严重不足,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自然减弱。一些国家还由于贫富悬殊,社会严重分化,引发激烈的社会动荡,甚至政权更迭,对经济发展更是造成严重影响。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纯粹的市场力量不可能解决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虽然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但在没有国家介入的情况下,这种发展并不能解决好财富分配问题。而财富分配的巨大差距往往又成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因此,在借鉴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时,一方面积极引进市场力量,一方面又不要掉入市场万能论的新陷阱。至于政府在这方面的介入,最重要的应该是两方面:一是组织科技的发展,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或创造新的生产力;二是调节好财富在社会各阶层间的分配,保证国内消费市场的稳步发展。
我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用这种思想分析当前我国的情况,我们也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这是因为:第一,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基本的;第二,我国当前的两极分化现象已很严重,国内的市场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三,腐败问题已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很多,经济发展存在许多隐患。
但是,我国实行的基本社会制度,又为解决“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提供了可靠保证。怎样把握好这一点,是我们当前必须专注研究的。
首先,把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是一种新社会主义,但它仍然是社会主义范畴。过去总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应,其实,这有不准确的一面。从观念上说,社会主义的对应面应该是个人主义。一个是从社会出发看问题,一个是从个人出发看问题。从社会出发看问题,就要时刻关注社会的大多数,看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与需求。就是说,一方面要努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解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打下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又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邓小平说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其次,充分发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对立面是什么?是以资为本。因此,人本主义(抛开哲学史上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不谈)的对立面才是资本主义。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做根本,就要时时看到人民的需要和愿望,一切是非标准皆应以人民的好恶做依归,而不是总听从资本的好恶,看资本的眼色,一切由资本说了算。
落实以上两条,就要紧紧抓住当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与心声。这个心声是什么?据环球舆情中心最近在全国七个城市的调查显示,在询问“您希望哪些问题成为两会代表关注的焦点”问题时,结果是:“增加居民收入”占41.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占34.7%,“反腐败”占33.0%,“缩小贫富差距”占31.9%,“调控房价”占28.4%,“保障食品安全”占27.5%。②这前六位全部是关于“调节居民收入”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应该说是代表了普遍民意。 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到国家发展的实处,除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科教兴国战略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完善调节公民收入的政策。这里包括:一次分配的调节,如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国家直接控制的各领域的工资制度,以及通过税收等手段对企事业单位分配结果的调节等;二次分配的调节,这是更重要的,如强化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各种社会福利制度等;三次分配的调节,如政府主导的各种慈善事业的有效化,社会慈善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与照顾等。这些,除了体现我国的政治要求外,也是拓展国内市场、最终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基本、最有效手段。
那么,这样做的效能性如何呢?实际上,占中国绝大多数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是非常大的,满足这种需求所释放出来的生产力发展空间也是非常大的,它不仅足以使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而且这样的市场进入到发达国家阶段也不显窄小。
一般来说,人民群众的需求包括生存性需求、发展性需求、尊享性需求等几个层次。目前大多数人得到满足的,大都仅是生存性需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温饱。有的甚至这方面还不行,如很多人还不能享有一套像样的住房。这种情况在许多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非常明显。发展性需求就有更大差距了,许多人甚至还根本谈不上。比如拥有快捷的交通工具,有机会接受更多的教育,使孩子能上更好的幼儿园和更好学校,更别说请合格的保姆和家庭教师了。至于尊享性需求,则有更大的差距。到车站看一看我们的农民工,蹲在地上吃饭,躺在地上睡觉,谈何尊严!享乐性需求就更别提,像国外普通人的常态化出国旅游,周末的郊区度假,这些对于中国大多数人来说做梦也不会想。为满足以上需求,中国的社会生产力需要多大的发展!当这些需求都成为我国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现实时,中国就不需要担心“中等收入陷阱”了。
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说法,年收入在6~50万的家庭可称为中国的中产阶级,到目前大约是3.1亿人,占到总人口的23%。③倘若我们从发展中产阶层的角度来研究解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比如力争到2020年达到40%,甚至最后形成橄榄形社会,其给市场释放的空间也是很大的。因此,这种研究也有一定价值。唯此做法中缺少了公平性的考量,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应有的更多关注,这不太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不太符合共同富裕,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从更关注 “公平”的角度看,我们应有“一个都不能少”的思维。
【注释】
①《参考消息》,2013年3月8日,第11版。
②《环球时报》,2013年3月4日,第3版。
③《参考消息》,2013年1月22日,第14版。
责编/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