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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生
作者为《南京日报》要闻部负责人,江苏省杂文学会副会长
这些日子,“悔捐”成了众矢之的。但我想,若说企业“悔捐”都是沽名钓誉使然,恐怕也太绝对了
想到“谁知‘悔捐’苦”?是因这些日子,“悔捐”成了众矢之的。
有报道云,“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现场共募捐1845.8万元。然而,晚会举办22天之后,湘潭市民政局又在媒体上宣布:慈善捐款实际到位只有1010.8万元,尚有800万元未到账。湖北省抗雪救灾晚会共接受捐款1.06亿元,一个月过去,实际到账为7000多万元。企业“认而不捐”情况在多个省市都存在。
这些消息曝光后,引起全国一片哗然。人们说:这些企业是把赈灾当作秀,只是图名声;“空头募捐”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诚信度,影响了中国慈善业发展,也伤害了善良人心灵,损害了企业社会声誉;企业上演“捐款秀”,违背了诚信原则,是在逃避社会责任,这反映了少数企业在经营思想上的落后和短视。法律专家则表示,我国《合同法》规定,救灾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捐赠协议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受法律保护。那些未兑现捐款企业与受捐单位已形成了法律上的赠与关系,应该依据条约履行合同。有些地方干脆说,对这些捐赠资金还不到位单位,将通过媒体被曝光。
慈善,是对他人的同情和关怀。对于困难群体,慈善是甘露;对于社会,慈善是希望。慈善可调节贫富差距时,使社会分配更趋公平,也使市场获得可持续发展条件。故而在发达国家企业家看来,参与公益事业是双赢之举:既帮助了贫困者,又扩大了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企业形象。许多跨国公司,不仅把慈善行为看作是尽社会责任,更把慈善行为视为企业一种经营成本,视慈善为公司品牌关键组成部分。或许正因这些缘故或反差,“悔捐”现象才更令人无法接受。但我想,若说企业“悔捐”都是沽名钓誉使然,恐怕也太绝对了。其中是否有苦衷,值得深思。
有报道介绍了“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始末:今年雪灾发生后,湘潭市政府补贴全市特困户和低保户总共花费1100多万。对于“吃饭财政”的湘潭市来说,这笔“意外”支出让他们感到“雪上加霜”。于是,赈灾晚会走上前台。企业界人士坦言,在捐款前,有政府领导打电话给他们“做工作”。政府领导出面,不能不给面子,有些企业效益并不好,也只好硬着头皮捐款;有家民营企业副总经理说,“当时市领导希望我们捐100万元,董事长最后决定捐50万元,这笔钱肯定会到位。最近我们资金紧张,总不能不给员工发工资吧”;湘钢在今年雪灾中损失严重,但仍一次性认捐了500万。湘钢有关负责人说: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必须要与地方政府搞好关系。这次湘钢要建立一个废水循环处理系统,需要征地1800亩,如果不和政府搞好关系,项目怎么开展……有鉴于此,《新华每日电讯》刊文称:赈灾“捐款秀”,企业有苦衷。
中国传统商业,向来依附于官僚体制。故而传统商业既反对官僚体制压迫,又得意于这种压迫。因为这种压迫反过来又表现为一种保护性力量,使其有更多赚钱机会。只有当压迫过度时,商贾才会抱怨。这种传统,堪称一直传到了今天。一个优惠政策,能顶1000个机遇。优惠政策来自哪里?来自权力。所以搞政府公关,靠公关获取资源,向来是中国企业最热衷之事。曾有50多位企业家联合抗议,某“高峰论坛”主办方利用有领导人出席名义收取赞助费,要求大会主办方退回部分费用。原来有人利用企业家们喜欢与领导人合影赚取钱财,但那天领导没来,酿成了退款闹剧。“硬着头皮捐款”,是又一种表现形式。这种不合理政商关系不仅逼着企业有时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给中国企业健康成长蒙上了阴影,也在某种程度污染了社会风气。许多商业贿赂就由此而生。
健康政商关系应当是政府和企业各归本位,官与商在社会契约基础上分离,不必水乳交融。经营者追求企业家精神,靠企业家精神赢得发展,靠创新创优赢得市场。政府以“裁判员”和“守夜人”身份亮相于市场,而不能依据行政方式和高位强制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在这种状态下,企业也才能更好地尽社会责任。即首先经营好企业,然后努力为慈善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