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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在深化素质教育,大力改进语文教学的过程中,要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让学生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显现。要从学习主体发展的需要出发,每一个语文学习中的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自我,应重视他们在语文学习中的独特感受和情感体验。如果只是以落实所谓的“知识点”为前提,以单纯的接受性学习为过程,以知识技能的熟练为目的,就无法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