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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如何使抽象的、枯燥的法律条文贴近受众,为受众所接受,进而达到普法的目的,这是我国法制宣传理论上和实践上一直探讨的问题。广大新闻工作者和法制工作者经过多年的探讨和实践,已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沈阳电视台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创办的大型法制宣传节目《法庭传真》搬上了沈阳荧屏,它利用电视这种先进的传播手段,将庭审实况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