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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技术活动, 具有受外界影响大、管理难度高、施工周期长、投入资金多、流动性强等特点。本文主要论述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形式、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以及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各种纠纷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而签订的一种明确双方相互权力和义务关系的重要协议,也是合同当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选择施工合同形式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 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工程要求很明确,设计图纸详细全面的项目。总价合同是以施工设计图为基础, 在工程要求及图纸不变的情况下, 招投标双方协议一个合同价格。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于设计变更多, 建设周期长, 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上列出的各项工程量确定单项工程费用,最后得出合同总价。监理工程师核定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业主再按合同中的投标单价支付工程款。高速公路、路网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普遍采用这种形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风险很大的工程,以及未确定工程内容、技术经济和设计指标的项目。一般情况是业主同承包商事先协议好,根据施工步骤和各种施工的实际单价估算出项目成本,酬金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其表达式为:工程总造价=实践的施工成本*( 1+某一固定百分数)。各个公路局计划内的大中修工程由于时间问题没有及时批复设计预算时就可以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三、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
1、合同实施不规范,公同履行随意性强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的双方不认真执行合同条约,随意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随意提高公路验收标准,调整合同单价,致使承包人( 施工单位) 需要以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高等级的公路。另外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甚至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致使合同执行过程困难重重,施工合同半用半废,难以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工程质量也将受到影响,债务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工期拖延,进度缓慢,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公同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合同当事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认识不足,公同意识淡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严格根据合同办事。施工合同直接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项目工程师管理,难以对工程施工公同实施全面的动态管理。同时,真正的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成立,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对匮乏。目前,多数项目管理机构并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编制具体的操作流程了,也难以对公路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的跟踪和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管理工作不受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現阶段,仍有部分施工企业过多地注重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忽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加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难以形成一套统一的、全面的、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尽管有些施工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是未能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使得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权责不清,分级管理机制难以到位,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4、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受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影响大,也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也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工程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受损者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手段,更是对合同漏洞的补充与完善。但是,在目前的工程中, 发包人(业主)隶属公路行政主管部门, 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隶属于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因而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的增加了过多地干扰因素,从而使得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增大。
四、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要监督和管理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跟踪检查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费用、人员设备等,确保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
质量管理
项目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工程质量,《09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确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建设应该建立“企业自检、 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有:检验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按合同中指明的规范要求,检验监督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流程,验收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费用管理
《09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了施工合同费用管理的各项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价款管理,如果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调整合同价款;管理预付工程款,包括批准和扣回预付工程款;核实确认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确定变更项目及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等。
期管理
工期包括项目总工期、各单位工程工期、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各合同段合同工期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文中对项目总工期有明确批复,《09招标文件》中对于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及各合同段合同工期有明确的管理规划和措施。发包人工期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批准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及分项和分阶段进度计划后,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按进度计划开始施工,分析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人员及设备管理
对照投标书认真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和进场人员。整个施工阶段,承包人不能擅自撤离机械设备和随意更换人员。由于不可抗力一定要更换人员时,必须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准,新人员才能进驻现场,且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施工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管理
合同变更是指修改和变化原合同内容。原则上面,合同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义务和权利效力不变,不影响已经履行的债务的法律效力。合同变更按照具体内容可分为设计变更、计划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程、条件变更等5类。设计的变更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变更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发包人对变更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查和批准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追求经济效益,避免项目变更引起的停工、返工、窝工等无序施工;②在实施变更控制的过程中,发包人充分调动项目各方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奖励制度鼓励项目各方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设定合同变更价款预期目标,奖优罚劣,确保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和合理性;③变更审批权限层次化,不同金额范围的变更项目由不同层级负责审批,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④公路施工合同的变更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又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诸多的变更控制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是核心,应该加强培养力度。
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为对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条款,造成实际损失,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以及符合特定的条件,其依据是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双方签认的有关文件以及施工现场有关文件等,如果这些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就会丧失索赔的机会。索赔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惩罚,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和权力以及义务的保护,可以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索赔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按工期补偿或工程价款补偿的方式进行,索赔金额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应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对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的管理
《0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签定施工合同协议书时一定要同时签定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作为合同附件,这3个合同的合同效力仅次于施工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违约后应该承担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专用于相应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到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与发包人、银行签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对其资金的监督。
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解决争议、 变更索赔、工程结算等的依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文件应该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合同档案资料齐全,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五、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坚持合同评审制度, 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前,应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规范、细致的合同评审, 设立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人员组成的合同评审小组, 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以便确定合同能否满足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各项目标,同时预测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找出合同存在的缺陷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合同漏洞。同时尽量少使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以免出现合同争执;合同条款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明确、完善,以确保合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一方面,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另一方面,应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施工企业应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内训、外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设一支政策观念强、熟悉合同管理理论、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便能够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3、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少经济损失。施工合同是经济活动、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索赔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双方合同纠纷的有效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各种违约行为,设想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和索赔措施,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随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分析,认真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规范合同实施过程,提高合同的履行力度
当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严格做好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工作及工程签证,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等整理保存工作。第二,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公路工程建设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第三,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全面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作,以减少因各种原因带来的纠纷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如期实现。
六、结语
综上所述,影响公路质量的因素很多,提高建设质量保证使用功能,必须多方面努力,施工单位在加强全面管理的同时,集中力量狠抓质量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把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杨志勇:《试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蒙古煤炭经济》, 2012年01期
刘奇:《浅析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经营管理者》, 2012年01期
崔虓嵩:《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0年04期
钱芳蓉 钱启鸿:《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点认识》,《科学之友》, 2010年22期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各种纠纷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而签订的一种明确双方相互权力和义务关系的重要协议,也是合同当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选择施工合同形式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 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工程要求很明确,设计图纸详细全面的项目。总价合同是以施工设计图为基础, 在工程要求及图纸不变的情况下, 招投标双方协议一个合同价格。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于设计变更多, 建设周期长, 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上列出的各项工程量确定单项工程费用,最后得出合同总价。监理工程师核定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业主再按合同中的投标单价支付工程款。高速公路、路网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普遍采用这种形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风险很大的工程,以及未确定工程内容、技术经济和设计指标的项目。一般情况是业主同承包商事先协议好,根据施工步骤和各种施工的实际单价估算出项目成本,酬金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其表达式为:工程总造价=实践的施工成本*( 1+某一固定百分数)。各个公路局计划内的大中修工程由于时间问题没有及时批复设计预算时就可以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三、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
1、合同实施不规范,公同履行随意性强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的双方不认真执行合同条约,随意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随意提高公路验收标准,调整合同单价,致使承包人( 施工单位) 需要以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高等级的公路。另外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甚至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致使合同执行过程困难重重,施工合同半用半废,难以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工程质量也将受到影响,债务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工期拖延,进度缓慢,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公同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合同当事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认识不足,公同意识淡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严格根据合同办事。施工合同直接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项目工程师管理,难以对工程施工公同实施全面的动态管理。同时,真正的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成立,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对匮乏。目前,多数项目管理机构并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编制具体的操作流程了,也难以对公路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的跟踪和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管理工作不受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現阶段,仍有部分施工企业过多地注重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忽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加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难以形成一套统一的、全面的、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尽管有些施工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是未能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使得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权责不清,分级管理机制难以到位,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4、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受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影响大,也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也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工程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受损者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手段,更是对合同漏洞的补充与完善。但是,在目前的工程中, 发包人(业主)隶属公路行政主管部门, 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隶属于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因而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的增加了过多地干扰因素,从而使得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增大。
四、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要监督和管理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跟踪检查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费用、人员设备等,确保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
质量管理
项目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工程质量,《09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确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建设应该建立“企业自检、 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有:检验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按合同中指明的规范要求,检验监督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流程,验收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费用管理
《09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了施工合同费用管理的各项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价款管理,如果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调整合同价款;管理预付工程款,包括批准和扣回预付工程款;核实确认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确定变更项目及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等。
期管理
工期包括项目总工期、各单位工程工期、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各合同段合同工期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文中对项目总工期有明确批复,《09招标文件》中对于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及各合同段合同工期有明确的管理规划和措施。发包人工期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批准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及分项和分阶段进度计划后,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按进度计划开始施工,分析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人员及设备管理
对照投标书认真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和进场人员。整个施工阶段,承包人不能擅自撤离机械设备和随意更换人员。由于不可抗力一定要更换人员时,必须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准,新人员才能进驻现场,且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施工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管理
合同变更是指修改和变化原合同内容。原则上面,合同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义务和权利效力不变,不影响已经履行的债务的法律效力。合同变更按照具体内容可分为设计变更、计划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程、条件变更等5类。设计的变更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变更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发包人对变更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查和批准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追求经济效益,避免项目变更引起的停工、返工、窝工等无序施工;②在实施变更控制的过程中,发包人充分调动项目各方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奖励制度鼓励项目各方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设定合同变更价款预期目标,奖优罚劣,确保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和合理性;③变更审批权限层次化,不同金额范围的变更项目由不同层级负责审批,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④公路施工合同的变更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又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诸多的变更控制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是核心,应该加强培养力度。
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为对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条款,造成实际损失,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以及符合特定的条件,其依据是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双方签认的有关文件以及施工现场有关文件等,如果这些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就会丧失索赔的机会。索赔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惩罚,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和权力以及义务的保护,可以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索赔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按工期补偿或工程价款补偿的方式进行,索赔金额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应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对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的管理
《0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签定施工合同协议书时一定要同时签定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作为合同附件,这3个合同的合同效力仅次于施工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违约后应该承担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专用于相应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到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与发包人、银行签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对其资金的监督。
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解决争议、 变更索赔、工程结算等的依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文件应该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合同档案资料齐全,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五、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坚持合同评审制度, 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前,应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规范、细致的合同评审, 设立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人员组成的合同评审小组, 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以便确定合同能否满足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各项目标,同时预测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找出合同存在的缺陷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合同漏洞。同时尽量少使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以免出现合同争执;合同条款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明确、完善,以确保合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一方面,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另一方面,应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施工企业应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内训、外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设一支政策观念强、熟悉合同管理理论、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便能够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3、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少经济损失。施工合同是经济活动、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索赔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双方合同纠纷的有效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各种违约行为,设想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和索赔措施,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随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分析,认真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规范合同实施过程,提高合同的履行力度
当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严格做好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工作及工程签证,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等整理保存工作。第二,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公路工程建设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第三,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全面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作,以减少因各种原因带来的纠纷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如期实现。
六、结语
综上所述,影响公路质量的因素很多,提高建设质量保证使用功能,必须多方面努力,施工单位在加强全面管理的同时,集中力量狠抓质量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把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杨志勇:《试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蒙古煤炭经济》, 2012年01期
刘奇:《浅析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经营管理者》, 2012年01期
崔虓嵩:《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0年04期
钱芳蓉 钱启鸿:《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点认识》,《科学之友》, 2010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