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舍勒把康德伦理学当作形式先天的伦理学理论代表,而舍勒建立起来的伦理学理论是质料先天的价值伦理学。两种伦理学的根本区别在于:究竞是把“合法则”和“违法则”的形式当作评判行为善恶的唯一标准,还是把价值及其秩序当作行为善恶的最终根据。实际上,道德法则本身也必须以价值及其秩序作为依据,因此舍勒伦理学是对康德伦理学的深化和补充,而后者之所以没有看到这个更为根本的伦常事实,是错误的人性预设所造成的,并且这个错误的人性预设实际上危害到了人们的道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