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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1971 ̄1998年狂犬病进行流行病学分析,结果显示:28年共发生4326例,死亡4326例,病死率为100%,1971年始发3例,至1979年发病仅10个县,发病26例;80年代发病3479例,1987年发病率最高达1.84/10万,居全国之首;90年代发病逐步减少,发病821例,1993年发病率0.18/10万,至今已连续6年达到卫生部规定的2000年狂犬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