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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海撰文《“肉身”也能“证道”——论审美活动中的身心关系》指出,在西方哲学与审美传统中,身体主体遭到忽视,一直是个突出的问题。实际上,审美主体乃是身心合一的身体,这是审美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身体要从事审美,必须给自身开发出一个具有自我超越性能的“形上”维度,方能使自己从生存与实践的主体转化为审美主体。这一自我超越的取向由身体本身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矛盾统一而产生,其最终根据即在于身体作为个体生命的“独在”及其与外在世界“共在”的双重性存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