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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哈尔滨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从即日起,新建住宅销售时,无论是经济适用住房还是商品房、廉价租房,经销商都必须认真填写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书》,否则物价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严处。 据了解,哈市物价局要求经销商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住宅销售价目表》,将所售楼盘名称、坐落位置(栋,单元、号)、销售系数(k值)、楼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