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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治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政治的支持和维护。法律对民主政治价值形成、民主政治秩序的保障等都具有作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要注重法律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民主;政治
一、法律与民主政治的概述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 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具有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人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而对敌人的专政又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在人民内部,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二、法律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政治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政治的支持和维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这就清楚地阐明了依法治国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尽管与新中国成立后头30年相比,后30年政治和行政越来越转入法治轨道,但政治对法律实践仍有过大的主导作用和实际影响。例如,宪法虽为国家根本大法,但它仍是一部需要修改、而且事实上也是可以时常被修改的、改革时代的宪法;一些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受到部门、行业等利益的影响和干扰;立法、司法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司法机关在司法职能之外还承担着大量政治、行政乃至社会职能等。另一方面,立法和法律实践在有些方面需要受到的常规化的政治影响还不够有力,例如,民主立法、立法的公众参与、立法监督等。
当代的法律意识,是以民主政治为存在条件或者存在背景民主政治是理想的政治,是人类的共同追求!当代世界各国在民主进程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民主政治成为当代世界政治的主流。我国当代的政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三、法律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1.法的价值对民主政治价值形成的作用
法的基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那么法的秩序价值构成了法律价值的基础。民主政治要去严格遵守法律秩序,而且应当是一种得到社会大众认同的持续存在的社会状态,法律对社会无序状态的预防以及消减发挥着重要作用,意味着法律对构建民主政治至关重要。完善法律制度,确认各个法律主体应有的法律地位,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使各社会主体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应之义。
2.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民主政治秩序的保障作用
只有充分发挥法律在协调社会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呈现出自由与秩序并举的社会环境,保障民主政治的构建顺利进行。法的规范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法的指引作用体现在于法为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行為模式,从而引导其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评判社会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评论作用,在现今社会中法律已成为评判社会主体行为的根本指标。法的预测作用指依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社会主体相互之间的行为可能性,从而调整优化行为人的行为方向与方法。法的强制力表现在法以其国家强制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要求人们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制裁违法行为,从而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保护人们的正当权益,提高人们的社会安全感。法的规范作用在于通过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社会各界的行为从而保障和谐的社会秩序。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经济,政治,精神,生态等方面的内容,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民主作为政治实践,需要多种民主实现形式与民主技术的支撑。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民主既是一个原则问题,价值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技术问题。民主制度与技术既包括投票程序、计票方法以及代议机关的组成、分工、席位分配方案等细节问题,又包括民主实行形式、政党制度等宏观架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有利于促进多元的民主实现形式,和谐的政党结构以及渐进民主的保障机制,确立我国民主建设的基本框架。在法治不健全,市民社会的力量过于弱小的发展中国家,也许层层筛选后最终产生的候选人均难以满足选民的期待,那些通过合法途径产生的公权力的行使者被选出来后,只要其不违背法律,一般难以对其施加外在约束其是否履行当初的竞选承诺以及其是否尽职尽责地服务,往往只能依靠道德自律。
总体而言,法律体系要在民主法治建设中更有效地发挥基础作用,重要的是加强法制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加深加快,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形成的法律体系必定还会发生很多修改和改变。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北大高教出版社,2007年
[2]周叶中,《宪法学》,北大高教出版社,2007年
[3]魏和军,《法的和谐价值与价值体系重构》,中外企业家,2012年
[4]李慧,《论法治秩序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山西高等学校社,2011年
[5]李强,《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2003年
[6]吕芳,《制度选择与国家的衰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关键词:法律;民主;政治
一、法律与民主政治的概述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 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具有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人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而对敌人的专政又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在人民内部,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二、法律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政治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政治的支持和维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这就清楚地阐明了依法治国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尽管与新中国成立后头30年相比,后30年政治和行政越来越转入法治轨道,但政治对法律实践仍有过大的主导作用和实际影响。例如,宪法虽为国家根本大法,但它仍是一部需要修改、而且事实上也是可以时常被修改的、改革时代的宪法;一些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受到部门、行业等利益的影响和干扰;立法、司法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司法机关在司法职能之外还承担着大量政治、行政乃至社会职能等。另一方面,立法和法律实践在有些方面需要受到的常规化的政治影响还不够有力,例如,民主立法、立法的公众参与、立法监督等。
当代的法律意识,是以民主政治为存在条件或者存在背景民主政治是理想的政治,是人类的共同追求!当代世界各国在民主进程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民主政治成为当代世界政治的主流。我国当代的政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三、法律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1.法的价值对民主政治价值形成的作用
法的基本而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那么法的秩序价值构成了法律价值的基础。民主政治要去严格遵守法律秩序,而且应当是一种得到社会大众认同的持续存在的社会状态,法律对社会无序状态的预防以及消减发挥着重要作用,意味着法律对构建民主政治至关重要。完善法律制度,确认各个法律主体应有的法律地位,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使各社会主体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应之义。
2.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民主政治秩序的保障作用
只有充分发挥法律在协调社会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呈现出自由与秩序并举的社会环境,保障民主政治的构建顺利进行。法的规范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法的指引作用体现在于法为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行為模式,从而引导其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评判社会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评论作用,在现今社会中法律已成为评判社会主体行为的根本指标。法的预测作用指依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社会主体相互之间的行为可能性,从而调整优化行为人的行为方向与方法。法的强制力表现在法以其国家强制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要求人们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制裁违法行为,从而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保护人们的正当权益,提高人们的社会安全感。法的规范作用在于通过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社会各界的行为从而保障和谐的社会秩序。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经济,政治,精神,生态等方面的内容,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能够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民主作为政治实践,需要多种民主实现形式与民主技术的支撑。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民主既是一个原则问题,价值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技术问题。民主制度与技术既包括投票程序、计票方法以及代议机关的组成、分工、席位分配方案等细节问题,又包括民主实行形式、政党制度等宏观架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有利于促进多元的民主实现形式,和谐的政党结构以及渐进民主的保障机制,确立我国民主建设的基本框架。在法治不健全,市民社会的力量过于弱小的发展中国家,也许层层筛选后最终产生的候选人均难以满足选民的期待,那些通过合法途径产生的公权力的行使者被选出来后,只要其不违背法律,一般难以对其施加外在约束其是否履行当初的竞选承诺以及其是否尽职尽责地服务,往往只能依靠道德自律。
总体而言,法律体系要在民主法治建设中更有效地发挥基础作用,重要的是加强法制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加深加快,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形成的法律体系必定还会发生很多修改和改变。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北大高教出版社,2007年
[2]周叶中,《宪法学》,北大高教出版社,2007年
[3]魏和军,《法的和谐价值与价值体系重构》,中外企业家,2012年
[4]李慧,《论法治秩序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山西高等学校社,2011年
[5]李强,《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2003年
[6]吕芳,《制度选择与国家的衰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