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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代孕公司、代孕机构及代孕网站的不断涌现,代孕成为一种日渐流行的现象。代孕的目的很伟大,它追求的是新生命的诞生。然而,代孕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难题。
代孕现象目前似乎已经不可避免,为尽可能减少其不利后果,我们必须对其有个充分的理解,从法律这一崭新的视角正确看待代孕现象。
一、代孕定义和受孕方式
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其受孕方式主要分为两种:
(一)人工受精代孕
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过医学辅助手段将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在体内进行受精,并完成怀孕全过程。
(二)试管婴儿代孕
试管婴儿代孕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延伸。其做法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试管胚胎,植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完成怀孕的全过程。
二、代孕现象分析
百度输入“代孕”两个字,短短几秒钟,“北京代孕网”、“上海乐思宜代孕有限公司”等字样赫然出现在面前。如果搜索“代孕网”,竟然能搜索到近70万个网页。一些代孕机构公开招募“代孕妈妈”,还会对大学生按照姿色学历明码标价。这不禁让我们感叹唏嘘,代孕似乎已经成为时下正大光明、合乎人情、合乎法律的一项正当商业交易。然而,代孕行为本身具有特殊性,也因此引发不少麻烦。代孕者假戏真做,与委托方丈夫非法同居;“小三”逼婚,幸福家庭面临危机;房奴妻子沦为代孕工具,丈夫威逼,最终跳楼身亡;年轻大学生被迫剖腹产,却生下脑瘫儿子;代孕妈妈难产身亡……以上只是众多代孕悲剧中的冰山一角,有关代孕的故事还在发生,与此伴随的代孕悲剧也依然继续着。
三、从法律视角看待代孕问题
(一)代孕行为是否合法
1.对于代孕,我国在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同时,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随意实施代孕技术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是卫生部颁发的行政规章,所指向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目前,我国对于代孕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有关代孕的不同观点
2.1有相当部分人认为:在不规避法律、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以夫妻双方的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生育的形式而签订的代孕协议应该是有效的。他们认为,代孕作为一种民事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不危害社会的民法基本原则。这属于社会成员的个体行动自由,是一种极为重要的价值,国家原则上不得透过法律加以干预。
2.2另一方却认为,代孕行为在我国虽然没有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是,从我国《婚姻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看,是不允许这种行为出现的。作为商品交易的代孕,隐藏着诸多法律问题,容易引起社会纠纷,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代孕服务就应该是违法的。梁慧星在《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认为代替她人怀孕的所谓“代理母”协议,属于公序良俗违反行为中的危害家庭关系行为类型,因此该法律行为自应无效。
(二)代孕在法律意义上的利与弊
1. 代孕充分保障了不育夫妇的生育人权
不能因为不孕夫妇不能生育而剥夺其生育权,而且生育权对于不孕夫妇而言更能体现出意义。不孕夫妇可以以生育权为由选择代孕的方式生育,而且无论从当事人的主观愿望或从客观实际来讲,代孕都比收养更接近自然生育。因此,代孕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公民的生育权。
2.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夫妻双方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减少因无法生育孩子而造成的夫妻关系破裂,最终离婚的悲剧。同时,代孕行为也极大程度上造成了婚姻家庭关系等法律关系的混乱。因代孕产生的诈骗案件也数不胜数,各种代孕机构、网站等也都挣扎在法律的边缘。
1. 代孕带来了亲子关系认定的难题。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通过代孕出生的子女及其父母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应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如何认定代孕方式出生的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代孕引发的最重大的法律问题之一,否则极易引发纠纷,造成对子女监护权的争夺或推诿,影响父母子女之间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
2.代孕网站、代孕公司大多数都没有正式注册,也缺乏相应的完备的经营机制。这难免造成代孕程序混乱,使得代孕当事人都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更是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以“代孕”的形式实施的新型诈骗案件已经不在少数,我国部分地区不断发生代孕诈骗案件,他们经常以此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三)代孕行为法律规制
目前而言,代孕这种现象正在一步步的发展之中,而相关的法律空白又极大程度上使代孕脱离了原有的轨道。代孕的法律化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我们有必要对代孕行为加以规制,使它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通过立法确定代孕合法性的范围。法律应该对代孕区别对待,实行有条件的合法化。利用法律的强制性将代孕限制在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即仅限于不孕不育人群,不在其他人群中推广,更不能使之成为取代自然生殖。
2.法律明文规定代孕方式。要禁止商业化的酬金代孕,仅允许无偿代孕和合理费用补偿的代孕。对委托夫妻、代孕母亲各方面的条件加以限制。
3.通过法律明确代孕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当事人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委托方向代孕母亲支付费用、申请确定亲子关系及受领代孕子女的权利义务,代孕母亲的注意义务,放弃对代孕子女的一切权利的义务,请求支付费用的权利等等。
4.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具备一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授权许可。完善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医护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避免给代孕母亲以及委托方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科技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代孕作为一种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积极作用是绝对不可否认的。不论对代孕现象肯定与否,目前我们能做的,最应该做的就是为代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运用法律对其进行规制,最大程度上降低其不良影响,将其优势作用发挥极致。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丁刚.新时期群众文化工作的思考[J].工作研究.2006 年第 4 期
[2] 贾小平.浅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群众文化 [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
[3] 贾靓.增强品牌意识,提升群众文化魅力[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7 (3)
[4] 金永良.试论新形式下如何开展群众文化工作[J].科技资讯,2007(7)
随着代孕公司、代孕机构及代孕网站的不断涌现,代孕成为一种日渐流行的现象。代孕的目的很伟大,它追求的是新生命的诞生。然而,代孕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难题。
代孕现象目前似乎已经不可避免,为尽可能减少其不利后果,我们必须对其有个充分的理解,从法律这一崭新的视角正确看待代孕现象。
一、代孕定义和受孕方式
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其受孕方式主要分为两种:
(一)人工受精代孕
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过医学辅助手段将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在体内进行受精,并完成怀孕全过程。
(二)试管婴儿代孕
试管婴儿代孕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延伸。其做法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试管胚胎,植入代孕志愿者的体内完成怀孕的全过程。
二、代孕现象分析
百度输入“代孕”两个字,短短几秒钟,“北京代孕网”、“上海乐思宜代孕有限公司”等字样赫然出现在面前。如果搜索“代孕网”,竟然能搜索到近70万个网页。一些代孕机构公开招募“代孕妈妈”,还会对大学生按照姿色学历明码标价。这不禁让我们感叹唏嘘,代孕似乎已经成为时下正大光明、合乎人情、合乎法律的一项正当商业交易。然而,代孕行为本身具有特殊性,也因此引发不少麻烦。代孕者假戏真做,与委托方丈夫非法同居;“小三”逼婚,幸福家庭面临危机;房奴妻子沦为代孕工具,丈夫威逼,最终跳楼身亡;年轻大学生被迫剖腹产,却生下脑瘫儿子;代孕妈妈难产身亡……以上只是众多代孕悲剧中的冰山一角,有关代孕的故事还在发生,与此伴随的代孕悲剧也依然继续着。
三、从法律视角看待代孕问题
(一)代孕行为是否合法
1.对于代孕,我国在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同时,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随意实施代孕技术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是卫生部颁发的行政规章,所指向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目前,我国对于代孕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有关代孕的不同观点
2.1有相当部分人认为:在不规避法律、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以夫妻双方的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生育的形式而签订的代孕协议应该是有效的。他们认为,代孕作为一种民事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不危害社会的民法基本原则。这属于社会成员的个体行动自由,是一种极为重要的价值,国家原则上不得透过法律加以干预。
2.2另一方却认为,代孕行为在我国虽然没有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是,从我国《婚姻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看,是不允许这种行为出现的。作为商品交易的代孕,隐藏着诸多法律问题,容易引起社会纠纷,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代孕服务就应该是违法的。梁慧星在《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认为代替她人怀孕的所谓“代理母”协议,属于公序良俗违反行为中的危害家庭关系行为类型,因此该法律行为自应无效。
(二)代孕在法律意义上的利与弊
1. 代孕充分保障了不育夫妇的生育人权
不能因为不孕夫妇不能生育而剥夺其生育权,而且生育权对于不孕夫妇而言更能体现出意义。不孕夫妇可以以生育权为由选择代孕的方式生育,而且无论从当事人的主观愿望或从客观实际来讲,代孕都比收养更接近自然生育。因此,代孕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公民的生育权。
2.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夫妻双方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减少因无法生育孩子而造成的夫妻关系破裂,最终离婚的悲剧。同时,代孕行为也极大程度上造成了婚姻家庭关系等法律关系的混乱。因代孕产生的诈骗案件也数不胜数,各种代孕机构、网站等也都挣扎在法律的边缘。
1. 代孕带来了亲子关系认定的难题。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通过代孕出生的子女及其父母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应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如何认定代孕方式出生的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代孕引发的最重大的法律问题之一,否则极易引发纠纷,造成对子女监护权的争夺或推诿,影响父母子女之间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
2.代孕网站、代孕公司大多数都没有正式注册,也缺乏相应的完备的经营机制。这难免造成代孕程序混乱,使得代孕当事人都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更是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以“代孕”的形式实施的新型诈骗案件已经不在少数,我国部分地区不断发生代孕诈骗案件,他们经常以此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三)代孕行为法律规制
目前而言,代孕这种现象正在一步步的发展之中,而相关的法律空白又极大程度上使代孕脱离了原有的轨道。代孕的法律化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我们有必要对代孕行为加以规制,使它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通过立法确定代孕合法性的范围。法律应该对代孕区别对待,实行有条件的合法化。利用法律的强制性将代孕限制在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即仅限于不孕不育人群,不在其他人群中推广,更不能使之成为取代自然生殖。
2.法律明文规定代孕方式。要禁止商业化的酬金代孕,仅允许无偿代孕和合理费用补偿的代孕。对委托夫妻、代孕母亲各方面的条件加以限制。
3.通过法律明确代孕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当事人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委托方向代孕母亲支付费用、申请确定亲子关系及受领代孕子女的权利义务,代孕母亲的注意义务,放弃对代孕子女的一切权利的义务,请求支付费用的权利等等。
4.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具备一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授权许可。完善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督促医护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避免给代孕母亲以及委托方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科技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代孕作为一种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积极作用是绝对不可否认的。不论对代孕现象肯定与否,目前我们能做的,最应该做的就是为代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运用法律对其进行规制,最大程度上降低其不良影响,将其优势作用发挥极致。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丁刚.新时期群众文化工作的思考[J].工作研究.2006 年第 4 期
[2] 贾小平.浅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群众文化 [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
[3] 贾靓.增强品牌意识,提升群众文化魅力[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7 (3)
[4] 金永良.试论新形式下如何开展群众文化工作[J].科技资讯,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