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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过程中,作业危险点无处不有,稍不留神就会酿成事故。1991年“9·12”事故中,3名职工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严重违反了有关规程关于“卷扬机运输吊篮不准与载人混合使用,不准坐吊篮上下”的规定。同时,电动绞磨的操作,违反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94)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279条“绞磨的钢丝绳缠绕圈数不得少于6圈”的规定,擅自在转动的绞磨滚筒上减少钢丝绳的圈数,致使吊篮从57 m高处坠落,3人不幸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