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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同指一个对象的短语。根据标记角度的不同复指短语可以分为有标记的和无标记的。有标记的复指短语,标记类别共三类。“指称接近原则”是制约复指标记的隐现的重要因素,另外音节、语体等因素也对复指短语标记隐现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复指短语 标记类别 制约因素
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同指一个对象的短语,复指且同位。从所指的对象来说复指短语可以分为指人和指物两种类型,复指短语在使用时不仅要指称表达对象,往往还要表明对所指对象的种种语义限制。指称表达对象的项,可以称之为指称项;对所指对象进行语义限制的项,可以称之为复指项。复指项对指称项进行复指,两者构成复指关系。
本文主要考察复指短语的标记隐现情况,其中又是以构成项为二项的短语为基本考察对象,二项分别记为复指项和指称项,一般只限于名词性成分。
一、复指短语
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重叠在一起组成的同指一个人或事物并为同一成分的的短语。两个或几个词语之间,语法地位一样,所指内容相同,意义上有复指关系,结构上是同位关系。如:光荣这个词、粤湘鄂三省、我们每一个人等。
复指短语从不同的角度指称同一个人或同一事物,其直接成分都是或至少有一个是名词性成分。复指短语的构成方式主要有名词加名词(如“作家老舍”)、代词加代词(如“你们大家”)、代词加名词(如“他们大学生”)以及代词加数量词(如“我们三位”)等。复指短语的两部分必须是相连的,中间不能被其他成分隔开。复指短语都是名词性的,中间一般也能不加入虚词,若中间加入虚词会导致短语的意义发生变化,如“我们教师”和“我们的教师”意义不同。一些复指短语中间可以加入指示代词“这”和“那”、数量词以及助词“等”和“等等”。这就涉汲到复指短语标记的问题。
语言中的标记现象主要是指一个范畴内部存在的某种不对称现象。有标记和无标记的对立是语言里的普遍现象。例如句法上现在时和过去时的对立,语义上大和小、深和浅的对立等等。复指短语内部也有不对称现象,也存在标记问题。
二、复指短语的标记类别
复指短语作为短语结构类型的一种,其内部存在明显的不对称现象,因而也就存在标记问题。复指短语的结构形式根据标记角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无标记的组合,如“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父女俩”等;一类是有标记的组合,如“唱歌、跳舞”、“苏州这座城市”、“王刚李明两个人”等。
对于有标记的复指短语,标记类别如下:
(1)指示代词。指示代词“这”和“那”多充当复指短语标记。它们多处在后项构成项的最前面,以“这/那+量词”形式构成近似短语词的单位,如“李艳那两口子”、“作弊那件事”、“森蝶这孩子”、“你们这些人”。“这”和“那” 这两个代词本身的指别作用决定了其在具体复指短语使用中的选用,近指时使用指示代词“这”,远指时使用指示代词“那”。除了指别意义不同外,两者在复指短语中的作用是基本相同的,同指一事物,同作一个成分,互相解释说明。
(3)数量词。数量词充当复指短语标记时,一般是数词和量词一起组合使用,数词单独使用的情况较少见。充当复指短语标记的数量词处在后项构成项的最前面,如“晋翼鲁预四省”、“蒋雯丽、章子怡几个演员”。这里的数量词,可以是确切数,也可以是大概数;可以是纯粹的数量词,也可以是数量词系统之外具有表示数量作用的其他词语。有时候,数量词可以代替整个数量名结构而直接充当复指短语的构成项,如“李强、马华、张明三个”、“刘因、宋平、赵曾几位”。
(2)助词。充当复指短语标记的助词主要是“等”和“等等”。它们多出现在前项构成项的后面,表示列举之意,有时也表示列举未尽或已尽,在表示列举已尽时通常起煞尾的作用。由助词“等”或“等等”充当复指短语标记的前后项可以是可以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如“肝、脾、胃等部位”、 “王伦、李明等朋友”、“抢劫、打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有些情况下,不同类别之间的标记是可以相容的,如指示代词+数量词:“语文、数学、英语这三门课程”、“厦门、桂林这几个旅游城市”;如助词+数量词:“奥委会主席罗格等几位重要人物”、“刘翔、田亮、李小鹏等三位世界冠军”。
复指短语的三类标记,出现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限定相应构成项的范围,进而使前后构成项在指示范围上趋于相等。所以有些情况下前后构成项是可以替换使用,如:
(1)风、雨、雷、电等(这些)自然现象都有其产生的自然规律。
(2)在此之上还有天文学、地学、生物学和化学这些(等、四类)基础科学。(钱学森 《现代自然科学中的基础学科》)
此外,复指短语必须是复指且同位,以下以插入的方式构成的复指短语,貌似复指关系,而实际上是从属或递进关系,这种情形我们不认为是复指短语,因而这种形式不能看给作是复指短语的标记,如:
(1)不过作为语言的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的源泉, 毕竟还是来自活人——尤其是人民群众的口头。
(2)列宁说过: “ 只要向前再多走一小步——看来仿佛依然向同一方向前进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 ( 杨述《恰到好处)
这里的“尤其是人民群众”和“向同一方向前进的一小步”虽然也可以和前面的“活人”和“一小步”构成复指关系,但它们只是从属或递进关系,是一种补释性的插入语,与“活人”和“一小步”并不在同一个结构层次上,它们不是复指短语的构成成分。邢福义先生将这类短语称为“外位语”很有道理,其的确是身在“外位”。
另外,省略了判断动词的表判断的主谓短语和前项表人或事物后项表身份的短语,这两种情形都不宜看作复指短语,例如“出生地广东梅州”、“今天星期五”、“周恩来总理”、“阿尔卑斯山脉”等,都不可当作是復指短语。 由于數量词主要是对前面的列举项起总括作用,助词“等”和“等等”主要表示列举未尽或列举已尽后的煞尾,所以这两种复指标记的形式相对比较简单,模式也较为固定。因而下面我们对复指标记隐现情况的考察,主要以情况相对复杂的指示代词“这”为对象。
三、影响和制约标记隐现的因素
我们前面说过,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同指一个对象的短语,所以构成复指短语的两个项必须是指称相同的项,但是即使是指称相同的两个项,它们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也未必总是一致,体现在复指短语的标记上,就是有时标记必须出现,有时标记可以出现,有时标记则不能出现。据研究,“指称接近性原则” 是影响和制约复指短语标记隐现的重要因素。“指称接近性原则”即指称项和复指项在指称意义上越接近,就越不需要复指标记;反之,指称项和复指项在指称意义上越不接近,就越需要复指标记。
指称接近原则,与认知语言学的“距离象似性”或“相邻原则”基本一致。指称接近是复指短语结构的基础,影响着其语表的形式,指称接近与形式靠近相互验证,这里的“接近”是一个语义——句法范畴。因为“就功能分析而言,语法研究应该以语义功能为起点,因为它不可缺少,是最起码的关系”。 标记隐或现是形式距离的体现,有标记出现,说明指称项和复指项的形式距离大;标记不出现,说明指称项和复指项的形式距离小。
例如,如果“广州”一词为指称项,那么复指项可以是“广东省会”、“历史文化名城”、“副省级城市”、“城市”。当这些复指项分别与“广州”构成复指短语时,由于其指称意义与“广州”的指称意义接近性程度不同,所以标记的隐现情况也不相同。“广东省会”与“广州”的指称意义完全相同,所以它与“广州”在指称意义上的接近性程度最紧密,因而两者的形式距离也就最小,用作复指短语时二者之间不能添加复指标记,只能说“广东省会广州”,而不能说“广州这个广东省会”。而“历史文化名城”比及“广东省会”与“广州”在指称意义上的接近性程度要低一些,所以形式距离也较之要远一些,两者之间可以添加复指标记,也可以不加。如我们既可以说“历史文化名城广州”,也可以说“广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此情况下没有复指标记的形式多表示强调意义。至于“副省级城市”,在指称意义上与“广州”的接近性程度更低,因而形式距离又要较前者远一些,指称项与复指项之间通常应该添加复指标记,虽然我们可以说“副省级城市广州”,但在实际使用中往往更倾向于说“广州这座副省级城市”。最后是“城市”,它与“广州”在指称意义上的接近性程度最低,所以形式距离也就最大,它们之间必须添加复指标记才能构成复指短语。如我们只能说“广州这座城市”,却而不能说“广州城市”或者“城市广州”。所以,指称接近性程度制约和影响复指短语标记“这”的隐现。
不仅如此,指人的复指短语,其标记的隐现情况同样受“指称接近性原则”的影响,特别是由绰号和人名构成的复指短语。由于在作品中某个绰号和某个人名指称是完全等同的,两者的接近性程度最高,因而两者构成复指短语时,几乎是完全不用复指标记的。如《红楼梦》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绰号,在整部作品中,用绰号和人名构成复指短语时,我们极少发现有复指标记的情况。例如读者更容易接受“混事魔王贾宝玉”、“凤辣子王熙凤”,虽然称其为“贾宝玉混事魔王”、“王熙凤凤辣子”也可以,但在语感上后者让人觉得别扭、拗口,总不如前者更自然、顺畅。
由此可见,指称接近性原则是影响和制约复指短语标记隐现的重要因素,但这只是因素之一,除此之外,音节、语体、语用情况等也会对复指标记的隐现产生影响:
(1)音节的影响。当复指短语的构成项为单音节时,复指标记通常必须出现,以求得音节上的和谐。如人们可以说“打人事件”、“好人张三”,却不能说“打人事”、“人张三”,而只能说“打人这件事”、“张三这个人”,没有“这”作标记,这些复指短语就不能成立。
(2)语体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在书面语里,复指标记出现的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在口语交际中,复指标记出现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在现代汉语中作为复指短语标记的指示代词“这”往往具有重点强调和解释说明的作用,而口语语体多使用短句、单句和省略句,因而在口语交际中使用复指标记“这” 更方便受话者理解和接受,使语言简短明快和通俗易懂。
(3)语用的影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人们常把加上标记的复指项放在复指短语后面的凸显位置,从而起到特殊的强调作用,以加深读者或听者的印象。如“李嘉诚这个香港首富”比“香港首富李嘉诚”更能强调李嘉诚的特殊身份。“大连这座海滨城市”比“海滨城市大连”更能强调大连的城市特色。这种为了凸显和强调的目的而加上复指标记的方式,符合认知语法的自然焦点原则和数量象似原则。
上述因素的影响,虽然不能从总体上左右复指标记的隐现,但都是不容忽视的,它们总在一定层面、一定范围上起着一定的作用。
正如沈家煊先生所说:“一个范畴内部成员的不对称实际就是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的对立”。因而,对复指短语标记问题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对复指短语、特别是复指短语中的不对称现象作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黄 河.关于同位结构[J].汉语学习1992.
[2] 邢福义.汉语语法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1996.
[3] 陆丙甫.从语义、语用看语法形式的实质[J].中国语文,1998.
[4] 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5]吕叔汀.朱德熙.语法修辞学[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
关键词:复指短语 标记类别 制约因素
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同指一个对象的短语,复指且同位。从所指的对象来说复指短语可以分为指人和指物两种类型,复指短语在使用时不仅要指称表达对象,往往还要表明对所指对象的种种语义限制。指称表达对象的项,可以称之为指称项;对所指对象进行语义限制的项,可以称之为复指项。复指项对指称项进行复指,两者构成复指关系。
本文主要考察复指短语的标记隐现情况,其中又是以构成项为二项的短语为基本考察对象,二项分别记为复指项和指称项,一般只限于名词性成分。
一、复指短语
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重叠在一起组成的同指一个人或事物并为同一成分的的短语。两个或几个词语之间,语法地位一样,所指内容相同,意义上有复指关系,结构上是同位关系。如:光荣这个词、粤湘鄂三省、我们每一个人等。
复指短语从不同的角度指称同一个人或同一事物,其直接成分都是或至少有一个是名词性成分。复指短语的构成方式主要有名词加名词(如“作家老舍”)、代词加代词(如“你们大家”)、代词加名词(如“他们大学生”)以及代词加数量词(如“我们三位”)等。复指短语的两部分必须是相连的,中间不能被其他成分隔开。复指短语都是名词性的,中间一般也能不加入虚词,若中间加入虚词会导致短语的意义发生变化,如“我们教师”和“我们的教师”意义不同。一些复指短语中间可以加入指示代词“这”和“那”、数量词以及助词“等”和“等等”。这就涉汲到复指短语标记的问题。
语言中的标记现象主要是指一个范畴内部存在的某种不对称现象。有标记和无标记的对立是语言里的普遍现象。例如句法上现在时和过去时的对立,语义上大和小、深和浅的对立等等。复指短语内部也有不对称现象,也存在标记问题。
二、复指短语的标记类别
复指短语作为短语结构类型的一种,其内部存在明显的不对称现象,因而也就存在标记问题。复指短语的结构形式根据标记角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无标记的组合,如“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父女俩”等;一类是有标记的组合,如“唱歌、跳舞”、“苏州这座城市”、“王刚李明两个人”等。
对于有标记的复指短语,标记类别如下:
(1)指示代词。指示代词“这”和“那”多充当复指短语标记。它们多处在后项构成项的最前面,以“这/那+量词”形式构成近似短语词的单位,如“李艳那两口子”、“作弊那件事”、“森蝶这孩子”、“你们这些人”。“这”和“那” 这两个代词本身的指别作用决定了其在具体复指短语使用中的选用,近指时使用指示代词“这”,远指时使用指示代词“那”。除了指别意义不同外,两者在复指短语中的作用是基本相同的,同指一事物,同作一个成分,互相解释说明。
(3)数量词。数量词充当复指短语标记时,一般是数词和量词一起组合使用,数词单独使用的情况较少见。充当复指短语标记的数量词处在后项构成项的最前面,如“晋翼鲁预四省”、“蒋雯丽、章子怡几个演员”。这里的数量词,可以是确切数,也可以是大概数;可以是纯粹的数量词,也可以是数量词系统之外具有表示数量作用的其他词语。有时候,数量词可以代替整个数量名结构而直接充当复指短语的构成项,如“李强、马华、张明三个”、“刘因、宋平、赵曾几位”。
(2)助词。充当复指短语标记的助词主要是“等”和“等等”。它们多出现在前项构成项的后面,表示列举之意,有时也表示列举未尽或已尽,在表示列举已尽时通常起煞尾的作用。由助词“等”或“等等”充当复指短语标记的前后项可以是可以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如“肝、脾、胃等部位”、 “王伦、李明等朋友”、“抢劫、打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有些情况下,不同类别之间的标记是可以相容的,如指示代词+数量词:“语文、数学、英语这三门课程”、“厦门、桂林这几个旅游城市”;如助词+数量词:“奥委会主席罗格等几位重要人物”、“刘翔、田亮、李小鹏等三位世界冠军”。
复指短语的三类标记,出现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限定相应构成项的范围,进而使前后构成项在指示范围上趋于相等。所以有些情况下前后构成项是可以替换使用,如:
(1)风、雨、雷、电等(这些)自然现象都有其产生的自然规律。
(2)在此之上还有天文学、地学、生物学和化学这些(等、四类)基础科学。(钱学森 《现代自然科学中的基础学科》)
此外,复指短语必须是复指且同位,以下以插入的方式构成的复指短语,貌似复指关系,而实际上是从属或递进关系,这种情形我们不认为是复指短语,因而这种形式不能看给作是复指短语的标记,如:
(1)不过作为语言的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的源泉, 毕竟还是来自活人——尤其是人民群众的口头。
(2)列宁说过: “ 只要向前再多走一小步——看来仿佛依然向同一方向前进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 ( 杨述《恰到好处)
这里的“尤其是人民群众”和“向同一方向前进的一小步”虽然也可以和前面的“活人”和“一小步”构成复指关系,但它们只是从属或递进关系,是一种补释性的插入语,与“活人”和“一小步”并不在同一个结构层次上,它们不是复指短语的构成成分。邢福义先生将这类短语称为“外位语”很有道理,其的确是身在“外位”。
另外,省略了判断动词的表判断的主谓短语和前项表人或事物后项表身份的短语,这两种情形都不宜看作复指短语,例如“出生地广东梅州”、“今天星期五”、“周恩来总理”、“阿尔卑斯山脉”等,都不可当作是復指短语。 由于數量词主要是对前面的列举项起总括作用,助词“等”和“等等”主要表示列举未尽或列举已尽后的煞尾,所以这两种复指标记的形式相对比较简单,模式也较为固定。因而下面我们对复指标记隐现情况的考察,主要以情况相对复杂的指示代词“这”为对象。
三、影响和制约标记隐现的因素
我们前面说过,复指短语是指两个或几个词语同指一个对象的短语,所以构成复指短语的两个项必须是指称相同的项,但是即使是指称相同的两个项,它们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也未必总是一致,体现在复指短语的标记上,就是有时标记必须出现,有时标记可以出现,有时标记则不能出现。据研究,“指称接近性原则” 是影响和制约复指短语标记隐现的重要因素。“指称接近性原则”即指称项和复指项在指称意义上越接近,就越不需要复指标记;反之,指称项和复指项在指称意义上越不接近,就越需要复指标记。
指称接近原则,与认知语言学的“距离象似性”或“相邻原则”基本一致。指称接近是复指短语结构的基础,影响着其语表的形式,指称接近与形式靠近相互验证,这里的“接近”是一个语义——句法范畴。因为“就功能分析而言,语法研究应该以语义功能为起点,因为它不可缺少,是最起码的关系”。 标记隐或现是形式距离的体现,有标记出现,说明指称项和复指项的形式距离大;标记不出现,说明指称项和复指项的形式距离小。
例如,如果“广州”一词为指称项,那么复指项可以是“广东省会”、“历史文化名城”、“副省级城市”、“城市”。当这些复指项分别与“广州”构成复指短语时,由于其指称意义与“广州”的指称意义接近性程度不同,所以标记的隐现情况也不相同。“广东省会”与“广州”的指称意义完全相同,所以它与“广州”在指称意义上的接近性程度最紧密,因而两者的形式距离也就最小,用作复指短语时二者之间不能添加复指标记,只能说“广东省会广州”,而不能说“广州这个广东省会”。而“历史文化名城”比及“广东省会”与“广州”在指称意义上的接近性程度要低一些,所以形式距离也较之要远一些,两者之间可以添加复指标记,也可以不加。如我们既可以说“历史文化名城广州”,也可以说“广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此情况下没有复指标记的形式多表示强调意义。至于“副省级城市”,在指称意义上与“广州”的接近性程度更低,因而形式距离又要较前者远一些,指称项与复指项之间通常应该添加复指标记,虽然我们可以说“副省级城市广州”,但在实际使用中往往更倾向于说“广州这座副省级城市”。最后是“城市”,它与“广州”在指称意义上的接近性程度最低,所以形式距离也就最大,它们之间必须添加复指标记才能构成复指短语。如我们只能说“广州这座城市”,却而不能说“广州城市”或者“城市广州”。所以,指称接近性程度制约和影响复指短语标记“这”的隐现。
不仅如此,指人的复指短语,其标记的隐现情况同样受“指称接近性原则”的影响,特别是由绰号和人名构成的复指短语。由于在作品中某个绰号和某个人名指称是完全等同的,两者的接近性程度最高,因而两者构成复指短语时,几乎是完全不用复指标记的。如《红楼梦》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绰号,在整部作品中,用绰号和人名构成复指短语时,我们极少发现有复指标记的情况。例如读者更容易接受“混事魔王贾宝玉”、“凤辣子王熙凤”,虽然称其为“贾宝玉混事魔王”、“王熙凤凤辣子”也可以,但在语感上后者让人觉得别扭、拗口,总不如前者更自然、顺畅。
由此可见,指称接近性原则是影响和制约复指短语标记隐现的重要因素,但这只是因素之一,除此之外,音节、语体、语用情况等也会对复指标记的隐现产生影响:
(1)音节的影响。当复指短语的构成项为单音节时,复指标记通常必须出现,以求得音节上的和谐。如人们可以说“打人事件”、“好人张三”,却不能说“打人事”、“人张三”,而只能说“打人这件事”、“张三这个人”,没有“这”作标记,这些复指短语就不能成立。
(2)语体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在书面语里,复指标记出现的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在口语交际中,复指标记出现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在现代汉语中作为复指短语标记的指示代词“这”往往具有重点强调和解释说明的作用,而口语语体多使用短句、单句和省略句,因而在口语交际中使用复指标记“这” 更方便受话者理解和接受,使语言简短明快和通俗易懂。
(3)语用的影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人们常把加上标记的复指项放在复指短语后面的凸显位置,从而起到特殊的强调作用,以加深读者或听者的印象。如“李嘉诚这个香港首富”比“香港首富李嘉诚”更能强调李嘉诚的特殊身份。“大连这座海滨城市”比“海滨城市大连”更能强调大连的城市特色。这种为了凸显和强调的目的而加上复指标记的方式,符合认知语法的自然焦点原则和数量象似原则。
上述因素的影响,虽然不能从总体上左右复指标记的隐现,但都是不容忽视的,它们总在一定层面、一定范围上起着一定的作用。
正如沈家煊先生所说:“一个范畴内部成员的不对称实际就是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的对立”。因而,对复指短语标记问题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对复指短语、特别是复指短语中的不对称现象作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黄 河.关于同位结构[J].汉语学习1992.
[2] 邢福义.汉语语法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1996.
[3] 陆丙甫.从语义、语用看语法形式的实质[J].中国语文,1998.
[4] 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5]吕叔汀.朱德熙.语法修辞学[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