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司法论证充分性问题是一个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都密切相关的问题,各种关于法律论证的争议是和规则治理与纠纷解决两种司法职能的互相冲撞息息相关的。什么样的法律论证才是最合适的,在法律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有限的资源达到司法实践的目的,是各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永恒话题。文章试图以我国的司法情景为例,从理性思考与现实实践两个层面,展示法官在裁决中所运用的具有地方性知识性质的辅助资源具有实践合理性,说明司法论证应该也必须追求其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