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针对工程造价管理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重要性,从招标管理、施工管理、结算管理三方面出发,就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以期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与社会效益。
[关键词]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 实施阶段 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1-0033-01
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它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为在目标的工程造价计划值以内实现项目而对工程建设所进行的造价规划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在投资决策和设计的建设项目前期以工程造价的规划为主,实施阶段则以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主要任务,两者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重叠。在项目建设中应该及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理以避免增加造价或者在竣工结算工作中出现纠纷,其中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实体形成和人财物消耗的主要阶段,是管理的重点。
1.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管理
充分利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方式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竞标可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并且提高经济效益。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时,在招标文件中应该包括招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和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预算时,首先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进一步复核工程量,确定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以便更准确地进行工程造价预算。在中标评审中,对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和可靠性的评定,需要通过对报价内容、高低原因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分析,并且结合施工方案、技术工艺以及投标单位的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审。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该是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以及单项报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对工程数量较大的单项报价做重点分析以避免投标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从而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所簽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用特有的形式将建设、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部门连接在一起,共同围绕建设项目总目标协同作战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它是支付工程款、处理索赔以及工程竣工结算的直接依据,也是建设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应该防止合同增值,以免增加支出。在签订详尽的施工承包合同时要对可能遇到的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因素进行详尽约定。同时在项目建设中加强合同管理,以便保障合同造价的合理合法性,提高履约率,减少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从而调动积极性,促进合同目标的实现。
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管理
1)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施工中由于工程勘察设计粗糙导致工程实际与设计图纸不符,或者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项目进行修改等原因均会引起设计变更,这些设计变更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造成工程量以及施工进度的变化,而可能导致最终的竣工结算价大大超出预算价和合同价,使工程造价管理失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监理工程师要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等建筑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严格审核工程设计变更,计算各项设计变更对工程总投资的影响。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应该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后,由监理工程师详细计算因工程量变化而产生的增减费用额度并且认真分析有关合同条款,再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签字认可,并尽量减少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额外工程费用支出。
2)准确复核工程量并签证进度款和工程造价的关系。工程量清单计量方式是对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合同内已完工程细目进行计量支付,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审核工程计量和签证进度款是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基础环节。监理工程师应该熟悉并且掌握工程量的计量范围和计算规则,工程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计量中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并做简图,以便正确支付工程进度款。经施工单位报验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准确地对已完工程进行检验,并且妥善保管检测记录,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按时签署检验合格的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
3)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严守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材料代用、设计变更等现场签证造成的各种额外费用支出,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要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认真审核后方能签认,并且相应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各种签证工作业务联系单和施工原始记录等文件档案整理工作,以便保证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
4)材料用量和合理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预算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在施工阶段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控制材料用量,确定材料合理价格,有效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材料品种繁多、价格各异,而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很多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为暂定价,在确定使用材料前,监理工程师应该加强对材料市场行情的了解,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市场调查,客观、公正地确定材料结算价格,并且限制施工单位选择产品质量优良的上等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材料费用投资,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5)实行工程造价包干制度降低工程造价。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要充分发挥人的因素以降低工程造价。对项目经理或施工队实行造价包干制度,可以发挥人的自身能动,使其尽量节省财力、物力、人力,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对各级包干单位进行评比并且设立奖惩制度,实事求是地评价实施成果,保证质量并且将工程造价降低至最大限度。
6)技术与经济合理结合控制工程造价。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是科学操作、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依据,也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审查及优化施工方案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监理单位必须加强提高工程人员的技术水平,科学合理的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且监控该方案的实施,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造价。
3.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结算管理
竣工结算是对工程造价的最后确认。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竣工结算,投标单位的综合单价应该一次确定不做调整。对于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者计算误差应该预以调整。在调整工程量的结算工作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该按照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项目应该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应该按照现行预算定额和有关规定结算。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由于各种主观或者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提出费用索赔或者反索赔意向,它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发包双方之问发生率很高的一种管理行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积累索赔论证资料以便作为日后处理索赔或者反索赔事件时的事实依据。当索赔事件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及时审查索赔要求以
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加强协调,确定索赔费用,控制工程造价。细化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控制预算额外费用支出,使工程造价在合理范围内,以期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谭德精,杜晓玲.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3.
[关键词]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 实施阶段 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1-0033-01
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它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为在目标的工程造价计划值以内实现项目而对工程建设所进行的造价规划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在投资决策和设计的建设项目前期以工程造价的规划为主,实施阶段则以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主要任务,两者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重叠。在项目建设中应该及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理以避免增加造价或者在竣工结算工作中出现纠纷,其中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实体形成和人财物消耗的主要阶段,是管理的重点。
1.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管理
充分利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方式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竞标可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并且提高经济效益。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时,在招标文件中应该包括招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和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预算时,首先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进一步复核工程量,确定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以便更准确地进行工程造价预算。在中标评审中,对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和可靠性的评定,需要通过对报价内容、高低原因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分析,并且结合施工方案、技术工艺以及投标单位的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审。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该是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以及单项报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对工程数量较大的单项报价做重点分析以避免投标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从而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所簽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用特有的形式将建设、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部门连接在一起,共同围绕建设项目总目标协同作战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它是支付工程款、处理索赔以及工程竣工结算的直接依据,也是建设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应该防止合同增值,以免增加支出。在签订详尽的施工承包合同时要对可能遇到的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因素进行详尽约定。同时在项目建设中加强合同管理,以便保障合同造价的合理合法性,提高履约率,减少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从而调动积极性,促进合同目标的实现。
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管理
1)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施工中由于工程勘察设计粗糙导致工程实际与设计图纸不符,或者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项目进行修改等原因均会引起设计变更,这些设计变更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造成工程量以及施工进度的变化,而可能导致最终的竣工结算价大大超出预算价和合同价,使工程造价管理失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监理工程师要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等建筑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严格审核工程设计变更,计算各项设计变更对工程总投资的影响。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应该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后,由监理工程师详细计算因工程量变化而产生的增减费用额度并且认真分析有关合同条款,再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签字认可,并尽量减少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额外工程费用支出。
2)准确复核工程量并签证进度款和工程造价的关系。工程量清单计量方式是对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合同内已完工程细目进行计量支付,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审核工程计量和签证进度款是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基础环节。监理工程师应该熟悉并且掌握工程量的计量范围和计算规则,工程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计量中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并做简图,以便正确支付工程进度款。经施工单位报验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准确地对已完工程进行检验,并且妥善保管检测记录,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按时签署检验合格的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
3)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严守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材料代用、设计变更等现场签证造成的各种额外费用支出,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要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认真审核后方能签认,并且相应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各种签证工作业务联系单和施工原始记录等文件档案整理工作,以便保证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
4)材料用量和合理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预算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在施工阶段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控制材料用量,确定材料合理价格,有效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材料品种繁多、价格各异,而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很多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为暂定价,在确定使用材料前,监理工程师应该加强对材料市场行情的了解,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市场调查,客观、公正地确定材料结算价格,并且限制施工单位选择产品质量优良的上等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材料费用投资,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5)实行工程造价包干制度降低工程造价。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要充分发挥人的因素以降低工程造价。对项目经理或施工队实行造价包干制度,可以发挥人的自身能动,使其尽量节省财力、物力、人力,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对各级包干单位进行评比并且设立奖惩制度,实事求是地评价实施成果,保证质量并且将工程造价降低至最大限度。
6)技术与经济合理结合控制工程造价。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是科学操作、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依据,也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审查及优化施工方案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监理单位必须加强提高工程人员的技术水平,科学合理的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且监控该方案的实施,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造价。
3.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结算管理
竣工结算是对工程造价的最后确认。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竣工结算,投标单位的综合单价应该一次确定不做调整。对于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者计算误差应该预以调整。在调整工程量的结算工作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该按照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项目应该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应该按照现行预算定额和有关规定结算。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由于各种主观或者客观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提出费用索赔或者反索赔意向,它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发包双方之问发生率很高的一种管理行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积累索赔论证资料以便作为日后处理索赔或者反索赔事件时的事实依据。当索赔事件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及时审查索赔要求以
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加强协调,确定索赔费用,控制工程造价。细化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控制预算额外费用支出,使工程造价在合理范围内,以期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谭德精,杜晓玲.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