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京市从2005年7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汽车用汽油、柴油实行欧Ⅲ燃油标准。凡不按规定将不符合京标B品质的成品油投放北京地区车用燃油市场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北京工商局2005年6月21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批发、零售单位做好新标准执行前的置换准备,自2005年7月1日零时起一律不准销售供应北京市车用非京标B的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