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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各项改革带来的冲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为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决策参谋和智库作用。一是服务大局更加主动。省院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为实现检察职能与大局工作的同频共振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