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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自从《书法》杂志二○一二年第十一期发表了拙文《欧体成为小学生书法技能教育内容的可行性分析》后,引起了中小学书法教育者和研究者的很大关注,二○一三年第二期《书法》还专门刊发了刘慧龙先生撰写的《法无定法 岂拘一家——小学书法教学选帖问题兼与向彬、李雯先生商榷》一文。刘先生在文章中提出了"欧体可学、并非唯一"、"法无定法、各擅其长"、"多样统一、众妙攸归"等观点,并对这些观点作了很好的论述。毋庸置疑,刘先生所提出的观点是正确的,其论证也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