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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为具体事例,讨论了出售基本住房收入的纳税问题。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把维修和改建住宅费用算入部分房屋成本,还是算作日常开支从应缴纳税额中扣除。只有法庭经常解决这样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为了尽早决定这些费用属于哪一部分,需要回答三个问题:1)这些开支是否占原住房价格的大部份;2)这些开支是否引起房屋的显著改善;刘这些开支是否引起住房重大改建,使其原来面貌发生改观。对所有这三个问题都做出肯定回答时,开支就属于住房价值,否定回答时,就属于日常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