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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南市直机关工委针对“责任零散不清晰、清单凌乱不条理、落实虚化不规范、督促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指导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分解、研究、报告、督查、考评五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指导督促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闭环推进机制,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梳理“泉源”规范责任。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要有政策出处,不能缺失漏项。为帮助党组(党委)全面准确地知责明责,济南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梳理归纳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厘清了机关工委8项、党组(党委)15项、机关党委15项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了不重项、不缺项,好把握、好操作。
清单“瘦身”减轻负担。当前,各级党组织需要签订的责任清单很多,有的清单上下一般粗,有的清单内容重复交叉。为此,济南工委专门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商,修订完善了清单管理制度。经过精简合并,各级党组织每年需要制定的清单由12张减为6张;每年需向工委报备的清单由6张减为2张,受到基层党务干部一致好评。
立起“标尺”细化措施。注重用“硬杠杠”为各级党组织履行职责树立参考标尺。例如,要求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2次。通过上述举措,推动党建责任由“软”变“硬”、由“虛”变“实”。
规范工委会议研究。济南工委修订完善了7大类35项内部制度,确定了四大例会制度。一是年初工作部署会。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年度任务。二是年底总结务虚会。每年年底各处室总结汇报全年工作,谋划工作思路和创新打算。三是半年形势分析会。每年7月组织处长以上人员分析讨论机关党建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四是季度工作汇报会。每季度听取各处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规范党建调查研究。每年确定一批针对性、实效性强的重点课题,由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办,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要求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每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至少亲自组织撰写1篇有问题分析、有改进建议的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每年开展机关党建创新案例评选,引导机关党组织破解党建难题。
规范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针对重业务轻党建、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建会议等问题,对党组(党委)党建会议制度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是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市委述职,述职情况抄送工委;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二是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党组(党委)汇报上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三是机关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情况报送工委。
严格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底组织召开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邀请党员代表参与评议,现场点评反馈,评议情况书面向市委报告。根据党员代表评议情况,算出述职评议得分,纳入年度机关党建考核。会后,督促指导机关党组织认真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直属党组织逐级抓好述职评议工作,派员列席直属党组织述职评议会,确保述职评议全覆盖。
加大督查力度。把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每年制定调研督查工作方案,由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调研督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督查结束后,梳理汇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汇报,向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做细日常监督。在全面督查党建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专项工作的日常督查。在意识形态方面,不定期列席巡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每半年通报1次学习情况。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开展工作纪律作风检视整改提升活动,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查处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违纪行为进行突击检查、集中通报,对上百名违纪违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强化反馈整改。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重过程、轻效果,重督查、轻反馈等问题,着力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在现场点评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反馈意见,逐一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反馈。反馈意见既点出成效也列出问题,真正达到红脸出汗、防病治病的效果。注重抓好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完善责任考核体系。每年根据全市中心任务和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调整细化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评要素,将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综合考核,赋予责任内容具体分值,指导督促党组(党委)主动对标履职,补齐责任短板。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向市委报告。把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与考核奖励挂钩,同时作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严肃追责问责。对连续两年考评名列后三位的单位,约谈党组织负责人,挂牌督改。对履职不力的党组(党委),向市委提出追责建议;对尽责不力的机关党委,由工委和所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追究责任。近年来,工委通报批评基层党组织书记4人,对14家单位、16个基层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下发工作提醒函85份,工作催告函6份,党建督办函150余份,有力促进了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建立清单化责任管理制度
梳理“泉源”规范责任。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要有政策出处,不能缺失漏项。为帮助党组(党委)全面准确地知责明责,济南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梳理归纳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厘清了机关工委8项、党组(党委)15项、机关党委15项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了不重项、不缺项,好把握、好操作。
清单“瘦身”减轻负担。当前,各级党组织需要签订的责任清单很多,有的清单上下一般粗,有的清单内容重复交叉。为此,济南工委专门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商,修订完善了清单管理制度。经过精简合并,各级党组织每年需要制定的清单由12张减为6张;每年需向工委报备的清单由6张减为2张,受到基层党务干部一致好评。
立起“标尺”细化措施。注重用“硬杠杠”为各级党组织履行职责树立参考标尺。例如,要求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2次。通过上述举措,推动党建责任由“软”变“硬”、由“虛”变“实”。
建立规范化定期研究制度
规范工委会议研究。济南工委修订完善了7大类35项内部制度,确定了四大例会制度。一是年初工作部署会。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年度任务。二是年底总结务虚会。每年年底各处室总结汇报全年工作,谋划工作思路和创新打算。三是半年形势分析会。每年7月组织处长以上人员分析讨论机关党建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四是季度工作汇报会。每季度听取各处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规范党建调查研究。每年确定一批针对性、实效性强的重点课题,由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办,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要求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每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至少亲自组织撰写1篇有问题分析、有改进建议的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每年开展机关党建创新案例评选,引导机关党组织破解党建难题。
规范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针对重业务轻党建、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建会议等问题,对党组(党委)党建会议制度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建立系统化工作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是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市委述职,述职情况抄送工委;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二是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党组(党委)汇报上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三是机关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情况报送工委。
严格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底组织召开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邀请党员代表参与评议,现场点评反馈,评议情况书面向市委报告。根据党员代表评议情况,算出述职评议得分,纳入年度机关党建考核。会后,督促指导机关党组织认真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直属党组织逐级抓好述职评议工作,派员列席直属党组织述职评议会,确保述职评议全覆盖。
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制度
加大督查力度。把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每年制定调研督查工作方案,由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调研督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督查结束后,梳理汇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汇报,向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做细日常监督。在全面督查党建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专项工作的日常督查。在意识形态方面,不定期列席巡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每半年通报1次学习情况。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开展工作纪律作风检视整改提升活动,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查处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违纪行为进行突击检查、集中通报,对上百名违纪违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强化反馈整改。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重过程、轻效果,重督查、轻反馈等问题,着力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在现场点评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反馈意见,逐一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反馈。反馈意见既点出成效也列出问题,真正达到红脸出汗、防病治病的效果。注重抓好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建立精准化考核评价制度
完善责任考核体系。每年根据全市中心任务和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调整细化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评要素,将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综合考核,赋予责任内容具体分值,指导督促党组(党委)主动对标履职,补齐责任短板。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向市委报告。把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与考核奖励挂钩,同时作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严肃追责问责。对连续两年考评名列后三位的单位,约谈党组织负责人,挂牌督改。对履职不力的党组(党委),向市委提出追责建议;对尽责不力的机关党委,由工委和所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追究责任。近年来,工委通报批评基层党组织书记4人,对14家单位、16个基层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下发工作提醒函85份,工作催告函6份,党建督办函150余份,有力促进了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