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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生态保护等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