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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结合河南、广东和海南三省工伤预防工作实际,选择郑州、洛阳、安阳、三门峡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市;海南省省本级、海口市、昌江县、儋州市作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将在今明两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