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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水区缺水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引水工程可调水量的确定主要与三个因素有关:一是引水河流及引水坝址径流量;二是坝址上下游用水要求;三是引水水库工程规模.在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后,提出各引水坝址可调水量占坝比径流量的比例在70%左右比较合适,按现阶段推荐的两种方案,可调水量可达160亿~170亿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