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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街头勇擒持刀歹徒
2007年11月6日上午9时许。南阳市的李女士只身一人开着一辆本田车去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病人。
在医院,因没有位置停车,她打算把车往东边停。李女士一边悠闲地听着音乐,一边放慢车速寻找停车的地方。这时意外发生了。
突然,一名40多岁的男子拉开车右后门钻进车里。李女士一看不认识,还以为他上错车了,就说:“你上错车了。”话音刚落,这名男子用刀抵着她的腰,凶狠地说:“不准停车。快开车,往东直走!”
这时,李女士才知道遇到歹徒了。为了稳住歹徒,她说:“你别伤害我,我包里的2000块钱、手机也给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机警的李女士没有提高车速,打着方向盘,让车走成S型曲线。当车行驶到中帅东路中州花园前方时,李女士看见迎面行驶过来一辆印有“法院”字样的警车。趁歹徒不注意,她迅速打开车门,跳下车去,大呼“抢劫了。抢劫了!”让她失望的是,不知什么原因这辆警车并没有停下。
这时,持刀的男子也从行驶的车上跳了下来,惊慌失措地朝马路对面跑去。慌乱中,撞倒一个小孩。跑进了和平街。与此同时。无人驾驶的本田车。自行滑到马路对面,撞上绿化带才停下来。
这时。下了高峰岗的南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斌来到中州路上一家储蓄所取钱。他刚把钱取出来,突然听到外边有人喊:“有人抢劫了。拿着刀子,跑了,跑了。”
他跑出来一看,一个持刀男子正向锁厂方向狂奔。王斌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在桥头处眼看就要追上,歹徒突然一个转身。亮出了锋利的长刀。
面对穷凶恶极的歹徒,王斌大喝一声:“把刀放下!”惊魂未定的歹徒一见是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察。吓得钻进一个小夹道里。王斌穷追不舍,又追了300余米,他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又拎起一把铁锨。将铁锨举过头顶呵斥歹徒。已跑得没有力气的歹徒一下被震住了。将匕首扔进居民楼里。撒腿又要跑。王斌趁其慌乱之机,将其按倒在地。与此同时,接到报警的巡警二大队王明师、刘臣、何孔、时冲也及时赶到,4位便衣巡警与王斌一起。将歹徒擒获。
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在附近开烟酒店的曹营看到了这一幕。他告诉记者。他听到有人喊,出门一看,一名警察正在追赶歹徒。
几分钟后。这名交警和几位便衣巡警将这个男子擒获,反绑着这个男子的手。将他押进警车。巡警随后又在居民楼里找到作案匕首。
李女士目睹了这惊险的一幕。因为情绪过分激动,她拉住王斌的手说不出话来。围观的群众也纷纷赞扬这位挺身而出的好警察,纷纷鼓掌。
经审讯,持刀抢劫嫌疑人白某。46岁,住在宛城区东关街,有前科。他对涉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早上。他事先准备了一把约30厘米的刀子和一条尼龙绳,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伺机作案。当他看到李女士车门没锁,车速又慢,就盯上了她,跳上车准备实施抢劫。他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第二天,《南阳日报》和《南阳晚报》对王斌勇擒歹徒的事迹分别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11月7日,南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看了媒体报道后,在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等陪同下看望慰问了王斌。同时。王斌还被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他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
王建民说,他代表市领导班子对王斌表示慰问和感谢。作为一名交警。王斌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挺身而出。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本色。
他指出,提倡见义勇为,并不意味着就要蛮干、胡干,做不必要的牺牲。王斌在抓获嫌疑人的过程中有勇有谋,这是难能可贵的。希望广大民警和市民在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时,一定要讲究策略,保护好自己,以最小的代价抓获犯罪嫌疑人。
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称王斌是南阳公安的骄傲。南阳市交警支队党委号召全市交警向王斌学习,并为他请立个人二等功。
王斌说,当时他看到有人在大声呼喊抢劫了,并看到一个男子正飞快穿过马路,他意识到这个人就是劫匪,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是警察,我不追谁追。”
见义勇为奖应不应授予警察
让南阳市有关方面和王斌没有想到的是,他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却引发了一场警察抓歹徒是不是见义勇为的争论。
其实,早在2007年10月中旬,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修改《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一事。就曾经引起社会争议。
其中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新规定是:“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在维护治安。执勤履行公务中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不幸牺牲或负重伤的人员,也与一般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同等待遇。”
广州政法系统干警认为。干警比一般市民更容易面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见义勇为基金的奖励慰问,无疑能更有力地激励干警们尽忠职守。
但网友对此的反应却基本是负面的,认为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是个笑话。
在对南阳警察的这场争论中,很多人认为。见义勇为称号不应授予警察。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李莉说,环卫工人的义务是保持环境清洁,邮递员要确保把每一封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而警察就是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职业要求。警察抓歹徒是分内事,要评见义勇为。也应该算到那些协助抓获歹徒的市民头上!
网友“勇敢的心”在大河论坛发帖说。不管是何种警察,都有义务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这其中也应包括交警抓贼。
至于警察的分工,河南《东方今报》评论员赵志疆认为,《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不难看出,面对同样的行为。普通民众可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而警察则更多的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王斌是一名交警,而且事发时已经下班。下了班的警察是否还要履行职责?《人民警察法》将警察职责划分为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普遍的服务职责。也就是说。除去具体工作职责之外,警察依然要承担其相应的职责。他认为,交警抓贼是分内的事儿,而不是见义勇为。相反。如果警察看到有人在实施犯罪而袖手旁观。就会构成失职或不作为,市民可以控告他1门!
警察下班前后的区别
11月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南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的一位同志。就大家的质疑。他说:见义勇为是一种行为。它的主体对象是社会大众。并没有职业限制。虽同为警察’。但也有交警、刑警等分工,王斌是一名交警,他的职责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另外,抢劫发生时。王斌已经下班了,“回到家中休息的警察还要履行上班的义务吗?”
他解释说。王斌是不是见义勇为,是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认定的。并不是交警支队自己内部定的,这件事对王斌来说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得到了领导 和市民们的肯定。
一位姓史的交警也对这件事发表看法:警察和法官一样,都是一种特定职业,但法官可以在法庭之外判案吗?同样,警察也不能在工作时间之外办理案件,否则就会违规。下班后的交警只是一个自然人。这时候抓歹徒,当然能以见义勇为定论。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孔力说,王斌是不是见义勇为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我们的社会有了英雄。能不能给他以合适的肯定!这件事情的争论反映了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奖励机制的不健全。“拿见义勇为奖金去奖励警察不合适。但这不重要,关键是,为什么要拿见义勇为的奖金去奖励王斌?是单单因为相关部门认为下班后的王斌是普通人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公安机关内部有相关的奖励机制,那么见义勇为基金会还会不会给予双重奖励?”
交警见危不救被开除
南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告诉记者,南阳这次大张旗鼓地认定王斌的见义勇为行为。与3年前的一起事件有关。
2004年7月13日,在南阳市南召县街头。一歹徒持刀砍伤人后继续追砍被害人。被追砍者向3名交警程金元、柏森、郭庆兵求救。但3人称自己只管交通不管治安。坐在车内不肯下车。后面追赶的歹徒赶上来再次将被追砍者砍伤,3名交警看着歹徒扬长而去。
事后,南召县公安局曾于7月20日作出决定:撤销程金元副中队长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调离交警大队;给予柏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交警大队:给予郭庆兵行政警告处分,调离交警大队。
3名交警见危不救的丑闻被当地媒体披露后,社会反映强烈,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同年7月22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作出“从严从重查办”的重要批示。并在当日的全省公安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此事件进行通报:南阳市领导人很快作出批示;南阳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召开党委会查摆问题。由南阳市公安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南召调查此案。
在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后,7月23日,南阳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决定,给予程金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按涉嫌玩忽职守罪移交检察部门立案查处;给予警员柏森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警员郭庆兵予以辞退: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海燕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闫金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同时,南阳市公安局党委对南召县公安局局长李平、政委李亚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二人在全市专题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上作出检讨。
(责编:晋 屏)
2007年11月6日上午9时许。南阳市的李女士只身一人开着一辆本田车去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病人。
在医院,因没有位置停车,她打算把车往东边停。李女士一边悠闲地听着音乐,一边放慢车速寻找停车的地方。这时意外发生了。
突然,一名40多岁的男子拉开车右后门钻进车里。李女士一看不认识,还以为他上错车了,就说:“你上错车了。”话音刚落,这名男子用刀抵着她的腰,凶狠地说:“不准停车。快开车,往东直走!”
这时,李女士才知道遇到歹徒了。为了稳住歹徒,她说:“你别伤害我,我包里的2000块钱、手机也给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机警的李女士没有提高车速,打着方向盘,让车走成S型曲线。当车行驶到中帅东路中州花园前方时,李女士看见迎面行驶过来一辆印有“法院”字样的警车。趁歹徒不注意,她迅速打开车门,跳下车去,大呼“抢劫了。抢劫了!”让她失望的是,不知什么原因这辆警车并没有停下。
这时,持刀的男子也从行驶的车上跳了下来,惊慌失措地朝马路对面跑去。慌乱中,撞倒一个小孩。跑进了和平街。与此同时。无人驾驶的本田车。自行滑到马路对面,撞上绿化带才停下来。
这时。下了高峰岗的南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斌来到中州路上一家储蓄所取钱。他刚把钱取出来,突然听到外边有人喊:“有人抢劫了。拿着刀子,跑了,跑了。”
他跑出来一看,一个持刀男子正向锁厂方向狂奔。王斌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在桥头处眼看就要追上,歹徒突然一个转身。亮出了锋利的长刀。
面对穷凶恶极的歹徒,王斌大喝一声:“把刀放下!”惊魂未定的歹徒一见是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察。吓得钻进一个小夹道里。王斌穷追不舍,又追了300余米,他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又拎起一把铁锨。将铁锨举过头顶呵斥歹徒。已跑得没有力气的歹徒一下被震住了。将匕首扔进居民楼里。撒腿又要跑。王斌趁其慌乱之机,将其按倒在地。与此同时,接到报警的巡警二大队王明师、刘臣、何孔、时冲也及时赶到,4位便衣巡警与王斌一起。将歹徒擒获。
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在附近开烟酒店的曹营看到了这一幕。他告诉记者。他听到有人喊,出门一看,一名警察正在追赶歹徒。
几分钟后。这名交警和几位便衣巡警将这个男子擒获,反绑着这个男子的手。将他押进警车。巡警随后又在居民楼里找到作案匕首。
李女士目睹了这惊险的一幕。因为情绪过分激动,她拉住王斌的手说不出话来。围观的群众也纷纷赞扬这位挺身而出的好警察,纷纷鼓掌。
经审讯,持刀抢劫嫌疑人白某。46岁,住在宛城区东关街,有前科。他对涉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早上。他事先准备了一把约30厘米的刀子和一条尼龙绳,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伺机作案。当他看到李女士车门没锁,车速又慢,就盯上了她,跳上车准备实施抢劫。他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第二天,《南阳日报》和《南阳晚报》对王斌勇擒歹徒的事迹分别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11月7日,南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看了媒体报道后,在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等陪同下看望慰问了王斌。同时。王斌还被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他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
王建民说,他代表市领导班子对王斌表示慰问和感谢。作为一名交警。王斌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挺身而出。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本色。
他指出,提倡见义勇为,并不意味着就要蛮干、胡干,做不必要的牺牲。王斌在抓获嫌疑人的过程中有勇有谋,这是难能可贵的。希望广大民警和市民在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时,一定要讲究策略,保护好自己,以最小的代价抓获犯罪嫌疑人。
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称王斌是南阳公安的骄傲。南阳市交警支队党委号召全市交警向王斌学习,并为他请立个人二等功。
王斌说,当时他看到有人在大声呼喊抢劫了,并看到一个男子正飞快穿过马路,他意识到这个人就是劫匪,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是警察,我不追谁追。”
见义勇为奖应不应授予警察
让南阳市有关方面和王斌没有想到的是,他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却引发了一场警察抓歹徒是不是见义勇为的争论。
其实,早在2007年10月中旬,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修改《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一事。就曾经引起社会争议。
其中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新规定是:“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在维护治安。执勤履行公务中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不幸牺牲或负重伤的人员,也与一般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同等待遇。”
广州政法系统干警认为。干警比一般市民更容易面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见义勇为基金的奖励慰问,无疑能更有力地激励干警们尽忠职守。
但网友对此的反应却基本是负面的,认为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是个笑话。
在对南阳警察的这场争论中,很多人认为。见义勇为称号不应授予警察。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李莉说,环卫工人的义务是保持环境清洁,邮递员要确保把每一封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而警察就是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职业要求。警察抓歹徒是分内事,要评见义勇为。也应该算到那些协助抓获歹徒的市民头上!
网友“勇敢的心”在大河论坛发帖说。不管是何种警察,都有义务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这其中也应包括交警抓贼。
至于警察的分工,河南《东方今报》评论员赵志疆认为,《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不难看出,面对同样的行为。普通民众可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而警察则更多的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王斌是一名交警,而且事发时已经下班。下了班的警察是否还要履行职责?《人民警察法》将警察职责划分为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普遍的服务职责。也就是说。除去具体工作职责之外,警察依然要承担其相应的职责。他认为,交警抓贼是分内的事儿,而不是见义勇为。相反。如果警察看到有人在实施犯罪而袖手旁观。就会构成失职或不作为,市民可以控告他1门!
警察下班前后的区别
11月8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南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的一位同志。就大家的质疑。他说:见义勇为是一种行为。它的主体对象是社会大众。并没有职业限制。虽同为警察’。但也有交警、刑警等分工,王斌是一名交警,他的职责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另外,抢劫发生时。王斌已经下班了,“回到家中休息的警察还要履行上班的义务吗?”
他解释说。王斌是不是见义勇为,是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认定的。并不是交警支队自己内部定的,这件事对王斌来说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得到了领导 和市民们的肯定。
一位姓史的交警也对这件事发表看法:警察和法官一样,都是一种特定职业,但法官可以在法庭之外判案吗?同样,警察也不能在工作时间之外办理案件,否则就会违规。下班后的交警只是一个自然人。这时候抓歹徒,当然能以见义勇为定论。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孔力说,王斌是不是见义勇为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我们的社会有了英雄。能不能给他以合适的肯定!这件事情的争论反映了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奖励机制的不健全。“拿见义勇为奖金去奖励警察不合适。但这不重要,关键是,为什么要拿见义勇为的奖金去奖励王斌?是单单因为相关部门认为下班后的王斌是普通人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公安机关内部有相关的奖励机制,那么见义勇为基金会还会不会给予双重奖励?”
交警见危不救被开除
南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告诉记者,南阳这次大张旗鼓地认定王斌的见义勇为行为。与3年前的一起事件有关。
2004年7月13日,在南阳市南召县街头。一歹徒持刀砍伤人后继续追砍被害人。被追砍者向3名交警程金元、柏森、郭庆兵求救。但3人称自己只管交通不管治安。坐在车内不肯下车。后面追赶的歹徒赶上来再次将被追砍者砍伤,3名交警看着歹徒扬长而去。
事后,南召县公安局曾于7月20日作出决定:撤销程金元副中队长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调离交警大队;给予柏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交警大队:给予郭庆兵行政警告处分,调离交警大队。
3名交警见危不救的丑闻被当地媒体披露后,社会反映强烈,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同年7月22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作出“从严从重查办”的重要批示。并在当日的全省公安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此事件进行通报:南阳市领导人很快作出批示;南阳市公安局局长马学民召开党委会查摆问题。由南阳市公安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南召调查此案。
在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后,7月23日,南阳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决定,给予程金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按涉嫌玩忽职守罪移交检察部门立案查处;给予警员柏森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警员郭庆兵予以辞退: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海燕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闫金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同时,南阳市公安局党委对南召县公安局局长李平、政委李亚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二人在全市专题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上作出检讨。
(责编:晋 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