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降低0.2043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0.1947元/千瓦时,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降低0.1844元/千瓦时”,这是枣庄市7月1日起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后的电价调整情况。据物价部门介绍,作为在山东省直供直管到城乡每个用电户的地市级供电企业,枣庄市供电公司第一个实现了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为全省城乡用电同价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