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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以下简称“文件”)的要求,我省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以下简称前期工作)。“文件”要求各地“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收集、课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打好基础”。并于年底之前就前期工作的情况向国土资源部呈报报告,报告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之后,才能编制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