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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简称6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6号准则所称政府储备物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实施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进行抗灾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特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在应对能发生的特定事件或情形时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