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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警察出庭作证不仅在实践中十分少见,而且在理论上尚无定论,在现行法律上仍属空白。作为现点目击犯罪事实的发生,或者当场抓捕犯罪人的直接参与者,警察不能出庭作证,势必会影响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的薹面把握,从而影响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确认警察以证人身份向法庭作证,从而建立我Ⅱ的刑事诉讼警察出庭作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