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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简易程序进行了较大幅度地改革,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弥补原来简易程序案件存在的诉讼监督缺位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公诉机关应将简易程序纳入刑诉法整体修改的理念和意图中予以分析,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适用简易程序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