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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4日上午,三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三明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种监督方式与以往的最大不同是,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是否满意。这是三明市人大历史上首次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