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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下,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化,而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市场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产生,招投标制度就应运而生。招标投标在我国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我国也颁布了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条文,这也在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对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7-0130-01
1 建筑工程投标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由于我国城乡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企业也在不断地增多,面对建筑工程少而建设企业单位多的局面,建筑企业处于弱势的地位。如果相关部门不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管,那么建筑工程企业会对建筑行业失去信心。因此,我国建筑市场对建筑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的管理,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使得建筑工程透明化公平合理化。并且,竞争中的优胜劣汰也使得那些资质不过关的建设企业无机可乘,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规范,使得建筑工程能够快速安全地顺利进行。
2 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受到市场、人为等等因素的影响,在现实工作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1、部分招投标代理人员缺乏招标投标相关的专业知识,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的培训和学习,因此不能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相关文件。而是互搬互抄,漏洞百出,严重损害招标人的利益。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设置招标条件,使之达到招标人满意本是无可厚非。但是有的代理机构为了迎合招标人的意愿,无视法律法规,丧失职业道德,在招标过程中设置无理的前置条件排斥潛在投标人,编制有倾向性不公平的评标办法,评标时发表倾向性言论,影响评标委员会专家公正评标。3、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背信弃义,串通投标人愚骗招标人,利用代理权之便,暗中设置不合理条款,使与之串通的投标单位中标,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2.2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招标人有法不依、逃避监督,对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违规变成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或化整为零,故意分期、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规避招标。2、有些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共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按照招标文件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搞阴阳合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4、招标程序不规范,一些招标人为了急于开工在施工图纸未齐全,或者施工图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工作,使后期设计变更较多,使工程后期难管理5、一些招标单位重招标,轻后期管理,使一些资质挂靠、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2.3 投标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投标人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获取中标资格后,将其中标资格全部或者部分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此来获取利益,在层层转手的过程中,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2、有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联合多个承包人进行围标,相互串通报价,使中标价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不仅违反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还增大了业主的损失,腐败现象严重。3、有些投标人本身没有承接业务资格,却挂靠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来承接相关工程业务,一般挂靠人都是建设行业外人员,毫无建筑技术和经验,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豆腐渣”工程。
2.4 评标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1、部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受招标人不良影响大,甚至有些评标专家趋炎附势迎合招标人的倾向性需要,评人情标的现象难以避免。2、有些评标专家马虎、草率责任心不强,走马观花、避实就虚,不深入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认真的评审。在评标过程中随意走动,相互聊天影响其他责任心强的评标专家正常评标。3、有些专家还存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现象。4、评标办法设置不科学,评标专家打分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进行分级限制。
3 改进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完善招标代理各项制度
1、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素质、工作能力、企业实力,代理业绩等综合评比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使其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2、完善对招标代理行业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处罚规则,明确市场清出条件,细化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让行业主管部门有依可循,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心慈手软。针对普遍性问题展开专项整治。3、招投标监管机构要认真核查招标相关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评标办法是否合理科学。
3.2 加强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主要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1、健全建设单位内部约束机制,为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也不允许某个人或个别科室独立运作招投标的全过程,应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体系组织体系及相应的岗位职责。人员定岗,权力分散,责任到人。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根据岗位职责找出问题所在,分析其原因并找出解决的办法。2、加强建设单位监督机制的建设。加强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3、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
3.3 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管理
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给于没收保证金、罚款等处罚对投标人除采取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罚款等处罚外,还要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停止其投标资格;对参与围标串标活动的建造师、委托代理人等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取消其个人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4 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
1、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建立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严肃评标纪律,对不遵守评标纪律,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时常出错的评审专家,进行批评、现场纠正。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及时清除评审专家库。加强评审专家准入和清出动态管理。严格评审专家准入制度,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评审质量的考核,发现不合理、不负责任的评审行为要及时纠正。每年度对评审专家进行充实和淘汰。2、加强评审专家评标过程的管理。严格评标现场纪律管理。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评标现场封闭,拒绝无关人员进入。询标时不得出现倾向性言论,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定。
4 结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部分等共同组织完成。各个环节必须规范操作,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加强交流。在严密的规范操作之下,让不法人员无可乘之机,最大程度减少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宋扬.建筑工程招投标常见问题及解决策略简述[J].建材与装饰,2017(05).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7-0130-01
1 建筑工程投标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由于我国城乡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企业也在不断地增多,面对建筑工程少而建设企业单位多的局面,建筑企业处于弱势的地位。如果相关部门不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管,那么建筑工程企业会对建筑行业失去信心。因此,我国建筑市场对建筑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的管理,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使得建筑工程透明化公平合理化。并且,竞争中的优胜劣汰也使得那些资质不过关的建设企业无机可乘,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规范,使得建筑工程能够快速安全地顺利进行。
2 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受到市场、人为等等因素的影响,在现实工作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1、部分招投标代理人员缺乏招标投标相关的专业知识,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的培训和学习,因此不能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相关文件。而是互搬互抄,漏洞百出,严重损害招标人的利益。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设置招标条件,使之达到招标人满意本是无可厚非。但是有的代理机构为了迎合招标人的意愿,无视法律法规,丧失职业道德,在招标过程中设置无理的前置条件排斥潛在投标人,编制有倾向性不公平的评标办法,评标时发表倾向性言论,影响评标委员会专家公正评标。3、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背信弃义,串通投标人愚骗招标人,利用代理权之便,暗中设置不合理条款,使与之串通的投标单位中标,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2.2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招标人有法不依、逃避监督,对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违规变成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或化整为零,故意分期、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规避招标。2、有些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共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按照招标文件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搞阴阳合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4、招标程序不规范,一些招标人为了急于开工在施工图纸未齐全,或者施工图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工作,使后期设计变更较多,使工程后期难管理5、一些招标单位重招标,轻后期管理,使一些资质挂靠、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2.3 投标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投标人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获取中标资格后,将其中标资格全部或者部分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此来获取利益,在层层转手的过程中,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2、有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联合多个承包人进行围标,相互串通报价,使中标价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不仅违反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还增大了业主的损失,腐败现象严重。3、有些投标人本身没有承接业务资格,却挂靠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来承接相关工程业务,一般挂靠人都是建设行业外人员,毫无建筑技术和经验,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豆腐渣”工程。
2.4 评标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1、部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受招标人不良影响大,甚至有些评标专家趋炎附势迎合招标人的倾向性需要,评人情标的现象难以避免。2、有些评标专家马虎、草率责任心不强,走马观花、避实就虚,不深入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认真的评审。在评标过程中随意走动,相互聊天影响其他责任心强的评标专家正常评标。3、有些专家还存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现象。4、评标办法设置不科学,评标专家打分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进行分级限制。
3 改进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完善招标代理各项制度
1、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素质、工作能力、企业实力,代理业绩等综合评比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使其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2、完善对招标代理行业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处罚规则,明确市场清出条件,细化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让行业主管部门有依可循,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心慈手软。针对普遍性问题展开专项整治。3、招投标监管机构要认真核查招标相关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评标办法是否合理科学。
3.2 加强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主要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1、健全建设单位内部约束机制,为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也不允许某个人或个别科室独立运作招投标的全过程,应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体系组织体系及相应的岗位职责。人员定岗,权力分散,责任到人。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根据岗位职责找出问题所在,分析其原因并找出解决的办法。2、加强建设单位监督机制的建设。加强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3、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
3.3 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管理
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给于没收保证金、罚款等处罚对投标人除采取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罚款等处罚外,还要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停止其投标资格;对参与围标串标活动的建造师、委托代理人等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取消其个人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4 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
1、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建立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严肃评标纪律,对不遵守评标纪律,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时常出错的评审专家,进行批评、现场纠正。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及时清除评审专家库。加强评审专家准入和清出动态管理。严格评审专家准入制度,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评审质量的考核,发现不合理、不负责任的评审行为要及时纠正。每年度对评审专家进行充实和淘汰。2、加强评审专家评标过程的管理。严格评标现场纪律管理。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评标现场封闭,拒绝无关人员进入。询标时不得出现倾向性言论,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定。
4 结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部分等共同组织完成。各个环节必须规范操作,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加强交流。在严密的规范操作之下,让不法人员无可乘之机,最大程度减少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宋扬.建筑工程招投标常见问题及解决策略简述[J].建材与装饰,2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