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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学校的纪律,不少学生都“深恶而痛绝”之。为何?是学校不应该有纪律吗?非也。是学生不愿遵守纪律吗?也不是。根源在于我们老师“炮制”的法律,犹如一副枷锁强加到了学生头上,让学生失去了自我,没有了学校生活的快乐。那么,什么样的纪律才是学生所理想的呢?在这里,不妨“大胆”地从以下几个方面遐想一下:
1.让学生参与制订。现在,大到国家制订法律,小到部门制订条例,都要广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见,为的是能贴近老百姓的实际,有利于保障老百姓的民生。而我们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却完全忽视了学生的意愿,仅仅反映了学校或老师的意志。也许我们不屑于学生的意见,但是,我们忘了学生也是学校的主人,主人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制度,理应有建议的权利;也许我们“不敢”听取学生的意见,怕学生“反”了我们老师的天,但是,一厢情愿的后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强权之下,只能激起学生更强烈的反抗情绪。所以,在制订纪律时,还是多倾听一下学生的心声吧。这样,既能让老师少费些脑细胞,也能让学生乐于接受,如此事半功倍之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2.师生共同遵守。自古以来,我们一直崇尚“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国家制订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没有一部法律中有哪一种人可以不遵守的条文。而我们学校制订的好多规定,只是用来约束学生,对老师根本没有约束力。比如,校门口树立着“出入下车”的牌子,学生遵守得都很好,而我们的老师却视而不见;“不乱扔垃圾”的要求,学生都能做到,可我们老师经常随手扔烟头、废纸,即便学生在后面马上给捡起来,也不会脸红,更不会向学生道个歉,或说声“谢谢”。如此“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象可以说不胜枚举。面对这样的“州官”“百姓”能愿意遵守纪律吗?所以,我们老师最好还是放下架子,和学生共同去遵守学校的各种纪律。如能这样,即便是纪律有点苛刻,学生也能愉快地接受。
3.多些软性规范,少些硬性规定。翻看我们的制度,满眼是“不准”、“不能”、“禁止”等生硬的词语,很难看到“最好”、“宜”、“应该”这样的比较温馨的词汇。我们不准学生这样,不准学生那样,那到底应该怎么样?却没有给学生说明白。我们为了省事,简单地进行硬性规定,而不去站在學生的角度,多一些软性规范,只知道“堵”,不注意“疏”,学生怎能不反感?“不准到水龙头上喝生水”,那学生渴了咋办?改成“喝水要喝开水,或到锅炉房打,或教师办公室倒。受学校条件所限,提倡学生用保温杯从家中带水”,一下子不就解决了吗?还用得着派人整天守着水龙头抓学生了吗?
4.重养成,戒束缚。不依规矩,难成方圆。学生要想健康成长,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习惯,而习惯培养,养成教育是关键。纪律是养成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纪律就是为了抓学生的养成。作为学校的纪律,必须把重心放在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上,像读书写字姿势、按时完成作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等。为了学生的养成,我们很有必要以纪律的形式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进行详细的规定,即便是有点“过分”也未尝不可。比如,“回答问题要先举手”,虽然与新课改所倡导的理念有点不相符,但可以让学生养成不随便打断别人说话、善于倾听的好习惯。可是,如果把“举手回答问题必须举右手”也作为纪律,就不是过分的问题了,而成了束缚,这是我们应该力戒的。在我们的纪律中,类似的束缚并不少见。如果纪律束缚了学生的发展,这样的纪律就如过时的法令,应立即废止。只有这样,纪律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山东高密市康成小学)
1.让学生参与制订。现在,大到国家制订法律,小到部门制订条例,都要广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见,为的是能贴近老百姓的实际,有利于保障老百姓的民生。而我们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却完全忽视了学生的意愿,仅仅反映了学校或老师的意志。也许我们不屑于学生的意见,但是,我们忘了学生也是学校的主人,主人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制度,理应有建议的权利;也许我们“不敢”听取学生的意见,怕学生“反”了我们老师的天,但是,一厢情愿的后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强权之下,只能激起学生更强烈的反抗情绪。所以,在制订纪律时,还是多倾听一下学生的心声吧。这样,既能让老师少费些脑细胞,也能让学生乐于接受,如此事半功倍之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2.师生共同遵守。自古以来,我们一直崇尚“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国家制订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没有一部法律中有哪一种人可以不遵守的条文。而我们学校制订的好多规定,只是用来约束学生,对老师根本没有约束力。比如,校门口树立着“出入下车”的牌子,学生遵守得都很好,而我们的老师却视而不见;“不乱扔垃圾”的要求,学生都能做到,可我们老师经常随手扔烟头、废纸,即便学生在后面马上给捡起来,也不会脸红,更不会向学生道个歉,或说声“谢谢”。如此“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象可以说不胜枚举。面对这样的“州官”“百姓”能愿意遵守纪律吗?所以,我们老师最好还是放下架子,和学生共同去遵守学校的各种纪律。如能这样,即便是纪律有点苛刻,学生也能愉快地接受。
3.多些软性规范,少些硬性规定。翻看我们的制度,满眼是“不准”、“不能”、“禁止”等生硬的词语,很难看到“最好”、“宜”、“应该”这样的比较温馨的词汇。我们不准学生这样,不准学生那样,那到底应该怎么样?却没有给学生说明白。我们为了省事,简单地进行硬性规定,而不去站在學生的角度,多一些软性规范,只知道“堵”,不注意“疏”,学生怎能不反感?“不准到水龙头上喝生水”,那学生渴了咋办?改成“喝水要喝开水,或到锅炉房打,或教师办公室倒。受学校条件所限,提倡学生用保温杯从家中带水”,一下子不就解决了吗?还用得着派人整天守着水龙头抓学生了吗?
4.重养成,戒束缚。不依规矩,难成方圆。学生要想健康成长,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习惯,而习惯培养,养成教育是关键。纪律是养成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纪律就是为了抓学生的养成。作为学校的纪律,必须把重心放在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上,像读书写字姿势、按时完成作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等。为了学生的养成,我们很有必要以纪律的形式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进行详细的规定,即便是有点“过分”也未尝不可。比如,“回答问题要先举手”,虽然与新课改所倡导的理念有点不相符,但可以让学生养成不随便打断别人说话、善于倾听的好习惯。可是,如果把“举手回答问题必须举右手”也作为纪律,就不是过分的问题了,而成了束缚,这是我们应该力戒的。在我们的纪律中,类似的束缚并不少见。如果纪律束缚了学生的发展,这样的纪律就如过时的法令,应立即废止。只有这样,纪律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山东高密市康成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