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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接地气,是人大代表了解民情、知悉民意的必要途径。代表之要在于代言,代言之要在于知情。《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实际上为人大代表设定了法定义务,即把多接地气、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