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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常设决策性办事机构,通过经常性地研究检察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疑难案件,在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宏观决策指导作用。因此,检委会工作质量的好坏、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督促落实、总结指导"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决定》,在提高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