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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事件。思政教育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大历史使命,在思政教学中嵌入民法精神、讲好中国故事,是思政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契机。根据高职学情的现状和特点,在维持现行高职思政课程基本架构的基础上,高校应推动《民法典》“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需要与教材、与专业、与实践实现“三结合”,形成教材升级和教法创新双引擎,重塑思路,结合时事热点,变换具体教法,以确保《民法典》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民法典》;思政课程;“三进”“三结合”
中图分类号:H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164(2021)01-0080-02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1]《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事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达,是制度自信的重要载体。推动《民法典》“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已蓄势待发,也是思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民法典》“进教材”———与教材的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2]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通知要求:“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3]教材是根本、是指挥棒。“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思政教育肩负的重大使命更使《民法典》进教材具有了特殊意义,因此,教材升级迫在眉睫。
(一)统编教材法治教育版块存在的不足和修订建议
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统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2018年版)总体上是一部成功的好教材,其法治教育版块在提升学生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上可圈可点。但该部分的修订也存在明显不足:由原来的最高三章调整为一章六节,给人以削弱法治教育的印象;整体风格理论性过强、指导实践操作不足;直接涉及民法的内容仅三处,为1614字,且分属法律体系、权利义务等子版块,民法知识谱系不完整。相比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等版块,法治教育自身的特色不突出。
另一方面,该教材将对学生具有直接现实意义的基础内容如婚姻法、劳动法等进行了删减,加强了教材的理论性和抽象性。修订对强调理论教学的本科学生而言是合适的,但不适用于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高职学生理解法律规范与法治精神的关系,这也是《民法典》进教材面临的现实挑战。
目前,高职思政教学特别注重学情研究,其理论性思想性太强、难以为学生提供具体的法的指引作用、不能直接给他们的求职、创业提供指导。在进入大学前,高職新生的法律常识积累不足,甚至一些基本概念(如“法人”)都难以区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养成,是建立在对法的基本常识、基本规则的相对掌握和积累基础之上的,这是法治教育的基础逻辑。现有教材第六章第五节第三目谈及“怎样培养法治思维”时也指出:“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
基于上述现状,本研究建议单设高职思修教材,法治教育版块在保留原版本可取之处的同时,要专为高职学生“补课”。高校应利用《民法典》进教材的契机,适当增设部分对学生在校生活及今后工作、创业等有重要影响或潜在风险的民事活动规则知识,如常见的合同风险与防范、婚姻继承中的财产制度等内容,并对课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辅相成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2],蕴含着中华儿女传承千年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家国情怀和历史担当,是一座宏大的“思政教学宝库”。
《民法典》第1条把核心价值观写入立法宗旨,为思政教育提供了道义依据和法律依据,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中国创举”开创了世界法治文化的先河。第183、184条的保护“好人法”;185条背后的民族良心;1006条倡导的人体捐献以及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对未富先老、离婚率高、企、家族财富传承等社会现实的回应等,凸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立法取向和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大爱情怀,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思修教材修订时在核心价值观版块、道德教育版块应当嵌入的内容。
二、《民法典》“进课堂”———与学生所学专业的结合
统编教材具有普适性,要适用于所有专业、层次的学生。讲好《民法典》,教材是基础,教师是关键。教师在备课授课时,除依据教材讲授与学生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民事活动规范,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常见社会热点,如“抗疫防控与人身自由”“扶不扶”“高空抛物”“朋友圈图片转发与肖像权隐私权”等外,教学方法要出新、出彩,还需要辅以“自选动作”:进一步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培养学生在专业语境下用专业话语理解、运用民法规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对专业和职业的热爱,养成工匠精神和敬业意识,实现“润物细无声”的目的。
如养老服务专业,教师可引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爆出的美国养老院粗暴对待老人的短视频,先让学生结合专业谈自己的看法,引出《民法典》第4条规定的“平等”、第8条规定的“公序良俗”,第509条规定的“合同履行的原则”、第179条规定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条文,分析法条背后的法理,然后进一步引出《民法典》第1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宗旨,最后由学生选择结合“敬业”“和谐”“法治”等进行价值观评判,实现了一个案例中专业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的融合。
教师教授《民法典》相关内容,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2];做到“三个阐释好”,将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将教材语言转化为教学语言,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法治精神的培养。同时,学生对专业的选择往往受父母、就业率等非兴趣爱好因素的影响,将思政教育与专业结合,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专业和职业方向,理性确定其人生规划。 三、《民法典》“进头脑”———与实践课的结合
教育部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中明确:“严格落实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4]自此,实践课成为了思政课的法定载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思政理論要“进头脑”,要让学生终身受益,亲身用实践印证理论,孵化其内心的认同,实践磨砺必不可少。
实践的方式根据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设计。模拟法庭是让《民法典》“进头脑”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也是部分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教学时采取的做法。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学生愿意主动参与、体现学习主体性、“理实一体化”的好办法。
合理运用真实发生的民事案件,教师需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加以适当修改,尽量保持案情和证据原貌,尽可能原汁原味地搬上模拟法庭实践课堂。近年来,在“课程思政”的导向下,模拟法庭的实践可以进一步与专业教师深度合作,根据学生专业的不同,对原有案情和证据进行较大修改甚至重新设计,加入专业知识的内容,形成一个既符合学生基础,又源于现实的案情和证据体系。如汽车维修技术专业,教师可设计一个汽车维修服务合同纠纷,将争议焦点之一设计为维修行为(关联其专业)是否恰当或符合某标准。
学生在实践时,既要在思政教师指导下查询、理解、分析民法规范,又要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提前摸索专业知识,看似难度很大,但教师也不应低估高职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避免模拟法庭变成简单的辩论甚至失序的争吵,思政教师需要引导学生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展开实践。实践完毕后,思政教师要对整堂实践课从实体到程序展开全面点评并以案释法。专业教师也要做到现场指导,并对学生运用专业知识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点评,把思政课变成了专业课。旁听的同学既“看热闹”又“看门道”,一堂精心打磨的成功的模拟法庭实践,可以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学习热情,让学生主动学习《民法典》,通过庭审程序切实感受“证据为王”“看得见的正义”等法治理念,形成正确的维权意识,真正实现“入脑入心”。
四、结语
“奉法者强”。人类历史上,每一次文明的崛起都有法治力量的推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视域下,大国崛起就是制度的崛起。《民法典》时代的到来是“中国之治”的标志性事件,必将深刻地影响和重塑未来之中国。积极推动《民法典》“三进”“三结合”,是思政人应有的情怀和担当,也给思政“金课”的打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历史机遇。
参考文献:
[1]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EB/OL].(2020-05-22)[2020-11-20]. http://www.npc. gov.cn/npc/c30834/202005/50c0b507ad32464aba87c2ea65 bea00d.shtml.
[2]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EB/OL].(2020-05-29)[2020-11-21]. http://news.cnr.cn/native/gd/20200529/t202 00529_525110167.shtml.
[3]新华网.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EB/OL].(2020-07-14)[2020-11-22]. http://p olitics.people.com.cn/n1/2020/0714/c1001-31781818.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EB/OL].(2018-04-12)[2020- 11-20].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772/201804/t20180424_334099.html.
[5]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荐稿人:蔡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邹宇铭)
关键词:《民法典》;思政课程;“三进”“三结合”
中图分类号:H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164(2021)01-0080-02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1]《民法典》的编纂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事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达,是制度自信的重要载体。推动《民法典》“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已蓄势待发,也是思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民法典》“进教材”———与教材的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2]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通知要求:“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3]教材是根本、是指挥棒。“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思政教育肩负的重大使命更使《民法典》进教材具有了特殊意义,因此,教材升级迫在眉睫。
(一)统编教材法治教育版块存在的不足和修订建议
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统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2018年版)总体上是一部成功的好教材,其法治教育版块在提升学生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上可圈可点。但该部分的修订也存在明显不足:由原来的最高三章调整为一章六节,给人以削弱法治教育的印象;整体风格理论性过强、指导实践操作不足;直接涉及民法的内容仅三处,为1614字,且分属法律体系、权利义务等子版块,民法知识谱系不完整。相比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等版块,法治教育自身的特色不突出。
另一方面,该教材将对学生具有直接现实意义的基础内容如婚姻法、劳动法等进行了删减,加强了教材的理论性和抽象性。修订对强调理论教学的本科学生而言是合适的,但不适用于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高职学生理解法律规范与法治精神的关系,这也是《民法典》进教材面临的现实挑战。
目前,高职思政教学特别注重学情研究,其理论性思想性太强、难以为学生提供具体的法的指引作用、不能直接给他们的求职、创业提供指导。在进入大学前,高職新生的法律常识积累不足,甚至一些基本概念(如“法人”)都难以区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养成,是建立在对法的基本常识、基本规则的相对掌握和积累基础之上的,这是法治教育的基础逻辑。现有教材第六章第五节第三目谈及“怎样培养法治思维”时也指出:“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
基于上述现状,本研究建议单设高职思修教材,法治教育版块在保留原版本可取之处的同时,要专为高职学生“补课”。高校应利用《民法典》进教材的契机,适当增设部分对学生在校生活及今后工作、创业等有重要影响或潜在风险的民事活动规则知识,如常见的合同风险与防范、婚姻继承中的财产制度等内容,并对课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辅相成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2],蕴含着中华儿女传承千年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家国情怀和历史担当,是一座宏大的“思政教学宝库”。
《民法典》第1条把核心价值观写入立法宗旨,为思政教育提供了道义依据和法律依据,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中国创举”开创了世界法治文化的先河。第183、184条的保护“好人法”;185条背后的民族良心;1006条倡导的人体捐献以及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对未富先老、离婚率高、企、家族财富传承等社会现实的回应等,凸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立法取向和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大爱情怀,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思修教材修订时在核心价值观版块、道德教育版块应当嵌入的内容。
二、《民法典》“进课堂”———与学生所学专业的结合
统编教材具有普适性,要适用于所有专业、层次的学生。讲好《民法典》,教材是基础,教师是关键。教师在备课授课时,除依据教材讲授与学生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民事活动规范,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常见社会热点,如“抗疫防控与人身自由”“扶不扶”“高空抛物”“朋友圈图片转发与肖像权隐私权”等外,教学方法要出新、出彩,还需要辅以“自选动作”:进一步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培养学生在专业语境下用专业话语理解、运用民法规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对专业和职业的热爱,养成工匠精神和敬业意识,实现“润物细无声”的目的。
如养老服务专业,教师可引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爆出的美国养老院粗暴对待老人的短视频,先让学生结合专业谈自己的看法,引出《民法典》第4条规定的“平等”、第8条规定的“公序良俗”,第509条规定的“合同履行的原则”、第179条规定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条文,分析法条背后的法理,然后进一步引出《民法典》第1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宗旨,最后由学生选择结合“敬业”“和谐”“法治”等进行价值观评判,实现了一个案例中专业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的融合。
教师教授《民法典》相关内容,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2];做到“三个阐释好”,将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将教材语言转化为教学语言,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法治精神的培养。同时,学生对专业的选择往往受父母、就业率等非兴趣爱好因素的影响,将思政教育与专业结合,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专业和职业方向,理性确定其人生规划。 三、《民法典》“进头脑”———与实践课的结合
教育部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中明确:“严格落实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4]自此,实践课成为了思政课的法定载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思政理論要“进头脑”,要让学生终身受益,亲身用实践印证理论,孵化其内心的认同,实践磨砺必不可少。
实践的方式根据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设计。模拟法庭是让《民法典》“进头脑”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也是部分教师在进行法治教育教学时采取的做法。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学生愿意主动参与、体现学习主体性、“理实一体化”的好办法。
合理运用真实发生的民事案件,教师需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加以适当修改,尽量保持案情和证据原貌,尽可能原汁原味地搬上模拟法庭实践课堂。近年来,在“课程思政”的导向下,模拟法庭的实践可以进一步与专业教师深度合作,根据学生专业的不同,对原有案情和证据进行较大修改甚至重新设计,加入专业知识的内容,形成一个既符合学生基础,又源于现实的案情和证据体系。如汽车维修技术专业,教师可设计一个汽车维修服务合同纠纷,将争议焦点之一设计为维修行为(关联其专业)是否恰当或符合某标准。
学生在实践时,既要在思政教师指导下查询、理解、分析民法规范,又要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提前摸索专业知识,看似难度很大,但教师也不应低估高职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避免模拟法庭变成简单的辩论甚至失序的争吵,思政教师需要引导学生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展开实践。实践完毕后,思政教师要对整堂实践课从实体到程序展开全面点评并以案释法。专业教师也要做到现场指导,并对学生运用专业知识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点评,把思政课变成了专业课。旁听的同学既“看热闹”又“看门道”,一堂精心打磨的成功的模拟法庭实践,可以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学习热情,让学生主动学习《民法典》,通过庭审程序切实感受“证据为王”“看得见的正义”等法治理念,形成正确的维权意识,真正实现“入脑入心”。
四、结语
“奉法者强”。人类历史上,每一次文明的崛起都有法治力量的推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视域下,大国崛起就是制度的崛起。《民法典》时代的到来是“中国之治”的标志性事件,必将深刻地影响和重塑未来之中国。积极推动《民法典》“三进”“三结合”,是思政人应有的情怀和担当,也给思政“金课”的打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历史机遇。
参考文献:
[1]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EB/OL].(2020-05-22)[2020-11-20]. http://www.npc. gov.cn/npc/c30834/202005/50c0b507ad32464aba87c2ea65 bea00d.shtml.
[2]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EB/OL].(2020-05-29)[2020-11-21]. http://news.cnr.cn/native/gd/20200529/t202 00529_525110167.shtml.
[3]新华网.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EB/OL].(2020-07-14)[2020-11-22]. http://p olitics.people.com.cn/n1/2020/0714/c1001-31781818.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EB/OL].(2018-04-12)[2020- 11-20].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772/201804/t20180424_334099.html.
[5]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荐稿人:蔡刚,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邹宇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