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内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增减的人数多出50万。这意味着至少有50万人可能持有假文凭。有识之士遂建言在刑法中增设“伪学历罪”,冀望以此来惩处使用假文凭者。这样的建言不无道理。因为根据现行刑事立法,只能惩治伪造和贩卖假文凭者,而且还要借助于“伪造单位印章罪”这一罪名来定罪处罚。持有和使用假文凭者,应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十数年的寒窗苦读才辛苦换来的一张知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