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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的必要条件。近年来欺诈违规事件在逐年增加,足以印证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本文简单的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以中国银行为例分析了其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通过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银行内部控制监督稽核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加速发展,更多的外资企业进入到中国市场,外商投资也随之增加,中国银行体系将面临跨国银行的竞争。银行安全关系着金融安全,金融安全关系着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因此,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一、中国银行内部控制活动中国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银行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力监督。虽然中国银行在努力的吸取国外内部控制改革的成功理论和经验,但中国银行开展控制活动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但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中国银行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覆盖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制度都是零散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内部组织不科学,机构和岗位之间不明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但是中国银行内部以部门利益为重,缺乏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和牵制,工作效率低下,浪费资源。中国银行的财会运营部管理全辖的费用额度,一般只是将费用额度分配到所属机构,对这些费用额度的使用没有进行后续监控,缺少应有的约束。部分业务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有关费用基本上是暗箱操作或者机构负责人说了算,存在很大的风险。
(三)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中国银行的内部监督机制是稽核机构对发生的业务实施稽核,监察机构对业务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在实际工作中,稽核人员总是对业务进行事后监督,而在业务发生之前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合理的方法预警。监察部门往往是根据已经发生的案件或者知情人的举报,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人士进行监察,而不是去主动关注重点业务和重点人群,缺乏事前预警和主动监督的自主性。另外,中国银行对管理者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于各级管理者,尤其是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监管存在漏洞,对部分基层机构领导没有实行严格监督,最终造成了基层机构负责人监守自盗。
二、中国银行内部控制不力的成因
(一)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长期以来,银行业注重了业务经营的收益性,而对其经营风险识别和评估不到位,从管理层到业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使一些内控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违规、违章操作问题层出不穷,内部控制无法落到实处。
(二)内部稽核机制不健全,内部监督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中国银行职能监督部门名义上是“既对本级行行长负责,又对上级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双重负责”管理模式,但由于监督人员隶属于被监督机构,其监督地位的独立性缺失,就无法做到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进而使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收效大打折扣。
(三)內部控制制度缺少控制效果的监督和评价
中国银行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并通过专项审计等形式对内部控制效果进行监督。但现有的内控制度很少提及内控有效性的监督评价要求。
三、改进中国银行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鉴于中国银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各项业务
中国银行的管理层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的、系统的、整体性的政策,并对各项业务有着高标准和统一要求。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所有的风险点,在业务的决策、执行过程中贯彻实施内控活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主要风险环节做到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重点业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风险的防范和监管,确保中国银行的稳健运行。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组织架构,保障内部控制科学有效
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银行业的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内控工作机制。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
确保监督审核部门的独立性,加强内控的监察稽核意识。中国银行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应该赋予内部监督、审计部门真正的独立性,使其对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持续地监督稽核。中国银行的监督管理机构要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监督制度和程序,尤其是针对一些重要业务或重点风险的检查,可以制定相应的一系列解决方案和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者的监督,防止行长权力过大。
参考文献
[1]康南.《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性质与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2015.
[2]黄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探讨》[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15(01).
[3]张冬洁,陆伟达.《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J].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6.
作者简介:常晓琴(1970-),女,汉族,现就职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国库科,研究方向:金融企业内部控制。
【关键词】中国银行内部控制监督稽核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加速发展,更多的外资企业进入到中国市场,外商投资也随之增加,中国银行体系将面临跨国银行的竞争。银行安全关系着金融安全,金融安全关系着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因此,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一、中国银行内部控制活动中国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银行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力监督。虽然中国银行在努力的吸取国外内部控制改革的成功理论和经验,但中国银行开展控制活动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但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中国银行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覆盖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制度都是零散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内部组织不科学,机构和岗位之间不明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但是中国银行内部以部门利益为重,缺乏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和牵制,工作效率低下,浪费资源。中国银行的财会运营部管理全辖的费用额度,一般只是将费用额度分配到所属机构,对这些费用额度的使用没有进行后续监控,缺少应有的约束。部分业务营销部门和分支机构,有关费用基本上是暗箱操作或者机构负责人说了算,存在很大的风险。
(三)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中国银行的内部监督机制是稽核机构对发生的业务实施稽核,监察机构对业务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在实际工作中,稽核人员总是对业务进行事后监督,而在业务发生之前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合理的方法预警。监察部门往往是根据已经发生的案件或者知情人的举报,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人士进行监察,而不是去主动关注重点业务和重点人群,缺乏事前预警和主动监督的自主性。另外,中国银行对管理者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于各级管理者,尤其是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监管存在漏洞,对部分基层机构领导没有实行严格监督,最终造成了基层机构负责人监守自盗。
二、中国银行内部控制不力的成因
(一)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长期以来,银行业注重了业务经营的收益性,而对其经营风险识别和评估不到位,从管理层到业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使一些内控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违规、违章操作问题层出不穷,内部控制无法落到实处。
(二)内部稽核机制不健全,内部监督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中国银行职能监督部门名义上是“既对本级行行长负责,又对上级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双重负责”管理模式,但由于监督人员隶属于被监督机构,其监督地位的独立性缺失,就无法做到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进而使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收效大打折扣。
(三)內部控制制度缺少控制效果的监督和评价
中国银行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并通过专项审计等形式对内部控制效果进行监督。但现有的内控制度很少提及内控有效性的监督评价要求。
三、改进中国银行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鉴于中国银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各项业务
中国银行的管理层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的、系统的、整体性的政策,并对各项业务有着高标准和统一要求。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所有的风险点,在业务的决策、执行过程中贯彻实施内控活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主要风险环节做到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重点业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风险的防范和监管,确保中国银行的稳健运行。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组织架构,保障内部控制科学有效
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银行业的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内控工作机制。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
确保监督审核部门的独立性,加强内控的监察稽核意识。中国银行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应该赋予内部监督、审计部门真正的独立性,使其对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持续地监督稽核。中国银行的监督管理机构要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监督制度和程序,尤其是针对一些重要业务或重点风险的检查,可以制定相应的一系列解决方案和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者的监督,防止行长权力过大。
参考文献
[1]康南.《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性质与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2015.
[2]黄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探讨》[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15(01).
[3]张冬洁,陆伟达.《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J].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6.
作者简介:常晓琴(1970-),女,汉族,现就职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国库科,研究方向:金融企业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