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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政府出资,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了公益性岗位,对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存在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等低收入群体进行就业扶持,适度解决了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就业难”问题。但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不够规范,不仅造成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负担过重,还潜在性地侵犯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个人尊严。为了让公益性岗位人员真正体会到民生政策的温暖,快乐地、有尊严地、有信心地工作,进而把好事真正办好、菩事真正办实,特提出如下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