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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洋洋洒洒2万字的文件,到底有哪些重点是值得普通投资者关心的?
(一)公募理财起投从五万降到一万
10年前,银监会明确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为5万元人民币。如今,理财产品投资的门槛被分成两类,公募理财产品门槛下调到1万元,私募理财产品的门槛从3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其中公募理财产品1万元的门槛,较之以前有了实质性的降低。也就是说,更多人可以不必把钱放在银行存定期,而可以选择灵活度更高、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了。
关于公募和私募的区别,大致可以这么理解:公募产品投资受到严格限制,风险小,谁都可以买;私募产品投向更自由,产品更灵活,意味着更大的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但只有合格投资者才可以买。
(二)公募银行理财仍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但可以配置权益类公募基金
在本次的《征求意见稿》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也就是说,公募理财投资股票的口子仍在,但要等待细则。即便公募银行理财最终仍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但也可以通过配置权益类公募基金等进行配置。
(三)设定理财产品投资产负面清单
理财产品不是存款,是金融机构拿了投资者的钱去投资,赚了再连本带息兑付给投资者,机构从中赚取手续费。以前理财产品投资的花样非常多,不仅投资人看不懂,监管也觉得太麻烦、风险太高。
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产品只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也就是说,公募理财产品,只准投比较稳妥的资产。
之所以设定这么详细的负面清单,主要还是担心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过于激进——虽然不能再承诺保本保收益,但也必须在合理的区间内浮动。
(四)实施净值化管理
与“资管新规”一致,监管要求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
所谓净值化管理,即:不能给理财产品定预期收益率,而是像基金那样按净值申购、赎回,也不再保证客户的收益。这其实也是打破刚兑的一部分。
(五)银行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以前,银行理财经理为了推销理财产品,往往会直接告诉投资者,这款产品的收益率是多少,并承诺保本保息。如今,在买理财产品前,银行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不仅如此,理财产品的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类型、投资组合、估值方法、托管安排、风险和收费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和清晰。
以后,投资者所看到的理财产品宣传资料里面只能有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
(六)银行如再刚性兑付,将被处罚
银行理财之所以被普通投资者广泛接受,成为各类资管子行业中规模最大的“老大哥”,主要的原因除了银行的信用背书以外,就是银行理财长期以来的刚性兑付机制。
按照新规定,如认定银行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应当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足额计提资本、贷款损失准备和其他各项减值准备,计算流动性风险和大额风险暴露等监管指标。
从长远来看,丧失了预期收益率和刚兑两大法宝的银行理财,未来的地位也将跟公募基金没有什么区别了。最终的盈亏取决于产品投资的情况,亏了就是亏了,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掩饰。
(七)严禁高杠杆投资,开放式产品最高140%,封闭最高200%
银行在运作理财产品的时候也是可以加杠杆的。杠杆存在于各行各业,尤其在金融业这个资产与泡沫齐飞、发展与风险共存的行业。而在新规明确的杠杆投资水平的限制后,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每只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
对于投资者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自己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风险更为可控了。
(八)严禁嵌套,理财产品不得投资其他银行理财
新规要求,银行应当对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实行穿透原则,不得通过嵌套等方式直接或变相引入个人投资者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所谓嵌套就是某些银行的理财产品实际投向了某些信托计划,相当于理财产品这个大娃娃里面装了一个信托小娃娃,这就是所谓的“嵌套”。此前,通过进一步的设计,理财产品还可以“多层嵌套”。实际上,每嵌套多一层,风险就放大了一次。只不过以前有刚兑的存在,投资人根本不关心金融机构拿自己的钱去套了几层。
(九)允许现金管理类产品暂参照货基估值核算规则
银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指银行自主发行的活期类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各类货币市场工具,具有流动性好、风险低、收益稳的特点。
按照新规的要求,理财产品应实行净值化管理,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但监管也给现金管理类产品留了个口子,在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十)对结构性存款提出监管要求
自资管新规发布之后,銀行不能再发保本理财,转而通过精心设计的结构性存款,来接续投资者的资金。
有专家指出,大量新增的结构性存款里,有不少是“假结构”——银行推出了期权触发的可能性极小或者收益率基本固定的结构性存款,事实上,这种结构性存款跟保本理财的差异并不大。
这次,监管就明确要求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衍生产品交易部分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应当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
(一)公募理财起投从五万降到一万
10年前,银监会明确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为5万元人民币。如今,理财产品投资的门槛被分成两类,公募理财产品门槛下调到1万元,私募理财产品的门槛从3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其中公募理财产品1万元的门槛,较之以前有了实质性的降低。也就是说,更多人可以不必把钱放在银行存定期,而可以选择灵活度更高、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了。
关于公募和私募的区别,大致可以这么理解:公募产品投资受到严格限制,风险小,谁都可以买;私募产品投向更自由,产品更灵活,意味着更大的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但只有合格投资者才可以买。
(二)公募银行理财仍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但可以配置权益类公募基金
在本次的《征求意见稿》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也就是说,公募理财投资股票的口子仍在,但要等待细则。即便公募银行理财最终仍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但也可以通过配置权益类公募基金等进行配置。
(三)设定理财产品投资产负面清单
理财产品不是存款,是金融机构拿了投资者的钱去投资,赚了再连本带息兑付给投资者,机构从中赚取手续费。以前理财产品投资的花样非常多,不仅投资人看不懂,监管也觉得太麻烦、风险太高。
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产品只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也就是说,公募理财产品,只准投比较稳妥的资产。
之所以设定这么详细的负面清单,主要还是担心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过于激进——虽然不能再承诺保本保收益,但也必须在合理的区间内浮动。
(四)实施净值化管理
与“资管新规”一致,监管要求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
所谓净值化管理,即:不能给理财产品定预期收益率,而是像基金那样按净值申购、赎回,也不再保证客户的收益。这其实也是打破刚兑的一部分。
(五)银行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以前,银行理财经理为了推销理财产品,往往会直接告诉投资者,这款产品的收益率是多少,并承诺保本保息。如今,在买理财产品前,银行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不仅如此,理财产品的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类型、投资组合、估值方法、托管安排、风险和收费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和清晰。
以后,投资者所看到的理财产品宣传资料里面只能有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
(六)银行如再刚性兑付,将被处罚
银行理财之所以被普通投资者广泛接受,成为各类资管子行业中规模最大的“老大哥”,主要的原因除了银行的信用背书以外,就是银行理财长期以来的刚性兑付机制。
按照新规定,如认定银行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应当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足额计提资本、贷款损失准备和其他各项减值准备,计算流动性风险和大额风险暴露等监管指标。
从长远来看,丧失了预期收益率和刚兑两大法宝的银行理财,未来的地位也将跟公募基金没有什么区别了。最终的盈亏取决于产品投资的情况,亏了就是亏了,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掩饰。
(七)严禁高杠杆投资,开放式产品最高140%,封闭最高200%
银行在运作理财产品的时候也是可以加杠杆的。杠杆存在于各行各业,尤其在金融业这个资产与泡沫齐飞、发展与风险共存的行业。而在新规明确的杠杆投资水平的限制后,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每只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
对于投资者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自己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风险更为可控了。
(八)严禁嵌套,理财产品不得投资其他银行理财
新规要求,银行应当对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实行穿透原则,不得通过嵌套等方式直接或变相引入个人投资者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所谓嵌套就是某些银行的理财产品实际投向了某些信托计划,相当于理财产品这个大娃娃里面装了一个信托小娃娃,这就是所谓的“嵌套”。此前,通过进一步的设计,理财产品还可以“多层嵌套”。实际上,每嵌套多一层,风险就放大了一次。只不过以前有刚兑的存在,投资人根本不关心金融机构拿自己的钱去套了几层。
(九)允许现金管理类产品暂参照货基估值核算规则
银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指银行自主发行的活期类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各类货币市场工具,具有流动性好、风险低、收益稳的特点。
按照新规的要求,理财产品应实行净值化管理,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但监管也给现金管理类产品留了个口子,在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十)对结构性存款提出监管要求
自资管新规发布之后,銀行不能再发保本理财,转而通过精心设计的结构性存款,来接续投资者的资金。
有专家指出,大量新增的结构性存款里,有不少是“假结构”——银行推出了期权触发的可能性极小或者收益率基本固定的结构性存款,事实上,这种结构性存款跟保本理财的差异并不大。
这次,监管就明确要求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衍生产品交易部分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应当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