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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调解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调审合一在目前的法院体制下,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调解成功率,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从总体上看,这种审判形式的弊端更大。我们有必要实施调审分离,并通过调解专门化机制、效率机制等细节性制度建构增强其可操作性,以使这一"东方经验"更好地发挥其便捷、高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