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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文新课程目标的理念是“全语文”、“全育人”;语文新课程目标的特征是体现了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凸显出学生在语文课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追求着学生一生的可持续发展。呈现出语文课程的实践性本质。
关键词:语文新课程;目标;理念;特征
语文新课程目标,是以优化学生“语文素养”为出发点和最后归宿的。这一核心概念,比较完整和透彻地体现了语文新课程目标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
一、语文新课程目标的理念
从语文新课程目标体现的三维设计思路,我们就可以清晰地透视其理念。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继续坚持了这一三维设计的基本思路:“根据新时期高中语文教育的任务和学生的需求,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目标。”
反思建国以来半个多世纪的语文教育历程,曲折颇多,感慨颇深。从建国到“文革”时期,语文教育滑入“政治思想教育”的极端,愈陷愈深,几乎偏废了作为学科最基础内容的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从阅读教学到写作教学,以狭隘的“阶级论”取代了人道主义和人文精神,学生沦为特定“义理”的被动接受者,致使思想的复制和言语的克隆成为俯拾皆是的普遍现象。进入历史新时期,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又使语文教育滑入“唯知主义”的另一极端。过于细密以至繁琐的语文知识系列和周而复始的机械式语文技能训练,从另外一个角度禁锢了学生的思维与智慧之释放,使作为名义上的学习主体逐渐异化为存储语文知识的容器,正如巴西教育学学者保罗·弗莱雷所形象比喻的那样:“教育成了一种储蓄行为,学生是储蓄所,教师是储蓄者。”两部语文课程标准在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后,非常清醒、非常自觉地将课程目标定位在“语文素养”的优化上。正如前述,这是一个多元的、开放的目标体系,不但是“全语文”,而且是“全育人”。所谓“全语文”,是指新课标纠正了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使课程目标回归到语文本位上:不但是独立、个性化的阅读能力,自主、有创意的写作能力,而且恢复了被偏废的语文课程的重要目标即动态的口语交际能力;而语文知识则在一种全新的视野中纳入课程目标框架和教学方法中,使之落实在服务“语用”这一基准上。所谓“全育人”,是因为课程标准中所用的“语文素养”这一核心概念,涵盖了学生作为生命个体发展的方方面面。除了狭隘的语文知识与能力要素外,恰如方智范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语文课程的基本内容,是文质俱佳的言语作品,它们是作者思维、情感、智慧、道德等生命情意要素的完美结晶,是一个个崇高、美丽、深刻之灵魂的真实显现。读《死水》,自然感受闻一多在沉郁中的绝望,在绝望中的焦灼;读《致大海》,则为普希金自由奔放的才情和豪迈开阔的胸襟深深感染;读《项链》,更可体验作家对人的命运及主宰命运的神秘力量的深沉思索;读《巩乃斯的马》,怎不为作家对力量和美的强烈憧憬所激动,为其对生命境界和意义的执着探求所升华!因此,语文课程内容决定了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深深地熏陶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洗礼着一颗颗单纯的心灵,优化其精神、美化其人格——这就是语文课程的人文教育性,这就是语文课程的“立人”、“成人”之功能。也正因如此,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用“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这五组涵义丰富的动词去完整地阐释语文素养的基本内涵,去精辟阐释支撑课程目标的内在理念。
二、语文新课程目标的基本特征
综合两部语文课程标准,语文新课程目标体现了下述一系列基本特征,这对各阶段语文课程的实施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和指导性。
第一,语文课程目标体现了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两份课程标准都明确指出了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那就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作为设计语文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分别一一照应到了上述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语文课程标准颇有新意地突出了学生在语文课程学习中的“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也就是突出学习主体对文本的体验与内化,突出语言实践活动中文本对学生精神世界的滋润、对其情感的怡养、对其德性的熏陶、对其思维的潜移默化。至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个维度,更是直接、鲜明地体现了语文课程特殊性质对课程目标的内在规定,在促进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方面,在使之德、智、体、美、情的和谐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功用。孙绍振教授认为:“关于语文教育,一直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体系:分别强调工具性和人文性。在我看来,二者不应该绝对地对立起来,语文即便是工具色彩很强,人文色彩也应该是同样强烈的。它的目的是引导学生认识世界、认识人类的历史、认识自我,语文是一种特殊的工具,同时它又在潜移默化地,而不是以强迫灌输的形式陶冶青少年的心灵。我想,这些要比单纯的识字、阅读、作文的能力的培养更重要。这里的关键是潜移默化,这是一个漫长的、无声的过程,而不是立竿见影的过程。”
第二,语文课程目标凸显了学生在语文课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长期以来,以全预制、全封闭、全垄断为基本特征的指令型课程,以国家教育意志为本位,严重轻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个性、能动性、创造性,在语文课程学习的目标上,视学生为特定义理和知识系列的容器;在语文课程的学习方式上,以单一的接受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从文本解读到作文教学,教师是课程指令的机械执行者,学生则是课程指令的被动接受者。“灌输”、“训练”、“测试”成了语文课程与教学中的关键词,导致学生“失掉了本来应有的主动性,因而也失去了尊严性”,甚至沦为“知识和技术的奴隶”。现在,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发展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体性,并使“个性发展”获得了应有的合法地位。“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_—这是语文新课标所发出的时代强音。诸如阅读中的独立自主,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文本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写作中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口语交际(特别是演讲)中力求有个性和风度,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等。至于以自主、合作和探究为主的新学习方式的提倡,更是为达成语文课程目标而在学习方式上所发生的一次空前变革,其影响深远,将有助于造就出自信、自强、自主的划时代学习主体。自主学习则在尊重学生独特兴趣和潜能的前提下还其选择的权利、还其听说读写的活动空间和时间,这样,以“生本文化”为表征的教学就归正为一种顺应学生身心和谐成长的促进力量,一种使学生心智进发、思维敞开、心境澄明、视界敞亮的发展性力量。合作学习,则以其组织活动形式的开
关键词:语文新课程;目标;理念;特征
语文新课程目标,是以优化学生“语文素养”为出发点和最后归宿的。这一核心概念,比较完整和透彻地体现了语文新课程目标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
一、语文新课程目标的理念
从语文新课程目标体现的三维设计思路,我们就可以清晰地透视其理念。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继续坚持了这一三维设计的基本思路:“根据新时期高中语文教育的任务和学生的需求,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目标。”
反思建国以来半个多世纪的语文教育历程,曲折颇多,感慨颇深。从建国到“文革”时期,语文教育滑入“政治思想教育”的极端,愈陷愈深,几乎偏废了作为学科最基础内容的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从阅读教学到写作教学,以狭隘的“阶级论”取代了人道主义和人文精神,学生沦为特定“义理”的被动接受者,致使思想的复制和言语的克隆成为俯拾皆是的普遍现象。进入历史新时期,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又使语文教育滑入“唯知主义”的另一极端。过于细密以至繁琐的语文知识系列和周而复始的机械式语文技能训练,从另外一个角度禁锢了学生的思维与智慧之释放,使作为名义上的学习主体逐渐异化为存储语文知识的容器,正如巴西教育学学者保罗·弗莱雷所形象比喻的那样:“教育成了一种储蓄行为,学生是储蓄所,教师是储蓄者。”两部语文课程标准在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后,非常清醒、非常自觉地将课程目标定位在“语文素养”的优化上。正如前述,这是一个多元的、开放的目标体系,不但是“全语文”,而且是“全育人”。所谓“全语文”,是指新课标纠正了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使课程目标回归到语文本位上:不但是独立、个性化的阅读能力,自主、有创意的写作能力,而且恢复了被偏废的语文课程的重要目标即动态的口语交际能力;而语文知识则在一种全新的视野中纳入课程目标框架和教学方法中,使之落实在服务“语用”这一基准上。所谓“全育人”,是因为课程标准中所用的“语文素养”这一核心概念,涵盖了学生作为生命个体发展的方方面面。除了狭隘的语文知识与能力要素外,恰如方智范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语文课程的基本内容,是文质俱佳的言语作品,它们是作者思维、情感、智慧、道德等生命情意要素的完美结晶,是一个个崇高、美丽、深刻之灵魂的真实显现。读《死水》,自然感受闻一多在沉郁中的绝望,在绝望中的焦灼;读《致大海》,则为普希金自由奔放的才情和豪迈开阔的胸襟深深感染;读《项链》,更可体验作家对人的命运及主宰命运的神秘力量的深沉思索;读《巩乃斯的马》,怎不为作家对力量和美的强烈憧憬所激动,为其对生命境界和意义的执着探求所升华!因此,语文课程内容决定了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深深地熏陶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洗礼着一颗颗单纯的心灵,优化其精神、美化其人格——这就是语文课程的人文教育性,这就是语文课程的“立人”、“成人”之功能。也正因如此,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用“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这五组涵义丰富的动词去完整地阐释语文素养的基本内涵,去精辟阐释支撑课程目标的内在理念。
二、语文新课程目标的基本特征
综合两部语文课程标准,语文新课程目标体现了下述一系列基本特征,这对各阶段语文课程的实施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和指导性。
第一,语文课程目标体现了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两份课程标准都明确指出了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那就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作为设计语文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分别一一照应到了上述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语文课程标准颇有新意地突出了学生在语文课程学习中的“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也就是突出学习主体对文本的体验与内化,突出语言实践活动中文本对学生精神世界的滋润、对其情感的怡养、对其德性的熏陶、对其思维的潜移默化。至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个维度,更是直接、鲜明地体现了语文课程特殊性质对课程目标的内在规定,在促进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方面,在使之德、智、体、美、情的和谐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功用。孙绍振教授认为:“关于语文教育,一直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体系:分别强调工具性和人文性。在我看来,二者不应该绝对地对立起来,语文即便是工具色彩很强,人文色彩也应该是同样强烈的。它的目的是引导学生认识世界、认识人类的历史、认识自我,语文是一种特殊的工具,同时它又在潜移默化地,而不是以强迫灌输的形式陶冶青少年的心灵。我想,这些要比单纯的识字、阅读、作文的能力的培养更重要。这里的关键是潜移默化,这是一个漫长的、无声的过程,而不是立竿见影的过程。”
第二,语文课程目标凸显了学生在语文课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长期以来,以全预制、全封闭、全垄断为基本特征的指令型课程,以国家教育意志为本位,严重轻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个性、能动性、创造性,在语文课程学习的目标上,视学生为特定义理和知识系列的容器;在语文课程的学习方式上,以单一的接受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从文本解读到作文教学,教师是课程指令的机械执行者,学生则是课程指令的被动接受者。“灌输”、“训练”、“测试”成了语文课程与教学中的关键词,导致学生“失掉了本来应有的主动性,因而也失去了尊严性”,甚至沦为“知识和技术的奴隶”。现在,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发展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体性,并使“个性发展”获得了应有的合法地位。“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_—这是语文新课标所发出的时代强音。诸如阅读中的独立自主,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文本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写作中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口语交际(特别是演讲)中力求有个性和风度,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等。至于以自主、合作和探究为主的新学习方式的提倡,更是为达成语文课程目标而在学习方式上所发生的一次空前变革,其影响深远,将有助于造就出自信、自强、自主的划时代学习主体。自主学习则在尊重学生独特兴趣和潜能的前提下还其选择的权利、还其听说读写的活动空间和时间,这样,以“生本文化”为表征的教学就归正为一种顺应学生身心和谐成长的促进力量,一种使学生心智进发、思维敞开、心境澄明、视界敞亮的发展性力量。合作学习,则以其组织活动形式的开